近日,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平市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南政办〔2021〕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全长577公里,流域面积6万多平方公里,在南平市境内流域面积占 43.1%。闽江流域南平段,不仅承载着为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还是我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闽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根据《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10号)、《关于印发南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20〕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河长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南平实际,制定出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闽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安全保障、污染防控、生态修复、保护开发等工作,构建完善“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监管、水产业”五位一体的水生态文明体系,努力把闽江建设成为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幸福河,全方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大美南平”。
(二)工作目标。2021—2022年,闽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在100%,其中Ⅰ—Ⅱ类优质水比例稳中有升。到2021年底,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生态修复有序推进,保护修复机制初步建立;到2022年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闽江流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显著改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效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美丽河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初步显现闽江流域幸福河美好景象。
(三)治理范围。以闽江干流(南平段)、主要支流为突破口,统筹推进闽江流域综合治理。治理范围主要包括闽江干流(南平段)及建溪、富屯溪、南浦溪、松溪等主要河流,覆盖全市10个县(市、区)。
(四)主要任务。重点任务有五大项26个重点工作组成。一是完善保障基础,确保水安全。包含加强流域防洪安全、持续提升城乡供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等4项内容。二是加强源头治理,改善水环境。包含加强入河排污口治理、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严控工业园区污染、推进船舶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攻坚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提升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提升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能力等9项内容。三是修复流域水系,优化水生态。包含推进主要流域和小流域水质不稳定断面整治、加强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水电站综合改造、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健康河湖”创建工作等5项内容。四是实施综合管护,严格水监管。包含持续攻坚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加大清理打击非法建设力度、持续加强水资源监管、深入推广生态巡查机制、强化湿地及无人岛监管等5项内容。五是科学开发资源,发展水产业。包含科学规划布局水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大力建设水美乡村等3项内容。
(五)工作机制。从“强化落实责任、严肃监督执法、强化跟踪督导、引导全民共治”等四个方面,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