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2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2〕36号)中明确提出强化规划引领、放宽民宿市场主体准入、支持利用农村闲置资源发展民宿等10个方面意见。同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明确了5条基本原则、5项重点任务和5条保障措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将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南平市旅游资源禀赋深厚,经过多年发展,民宿行业已初具规模,为地方旅游产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高品质民宿产品日益得到游客青睐。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市场准入标准不一、扶持政策措施不多、企业服务质量不高、基础配套设施薄弱、行业协会组织未建立等;这些问题亟须得到解决,更好助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进展
2022年8月,我市文旅部门调研走访了建阳、武夷山、政和等地部分民宿经营业主,收集民宿行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着手起草《措施》并先后向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民宿经营业主进行了多轮意见征求和修订完善,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于12月12日正式印发。
三、涉及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四、主要内容
《措施》分为六个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部分为规范民宿市场主体准入。主要是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并结合南平实际,提出可执行的民宿用地、建筑、消防、卫生、环保、服务等备案事项要求,共同编制民宿开办服务指南。民宿审核备案后,由属地公安机关负责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建立民宿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公安部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未经许可从事民宿经营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第二部分为因地制宜规划“宿集”用地。主要是自然资源部门要合理安排用地规模,重点支持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中民宿“宿集”发展。探索规划“留白”机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规模,优先用于保障难以确定选址的农村民宿发展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有序盘活乡村区域内各类闲置合法资源,把“沉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本”。
第三部分为贷款贴息引进金融活水。主要是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并鼓励金融机构对发展前景好的民宿市场主体予以信贷支持。财政部门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按照《财政金融支持绿色金融改革推动绿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给予贴息等政策支持。
第四部分为整合力量培育人才队伍。主要是教育、人社等部门要积极支持行业协会与武夷学院等高职院校的对接联系,探索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依托相关机构、协会,分类、分层开展民宿相关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依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第五部分为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主要是各县(市、区)要加快实施民宿集聚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工作。发改、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城管等部门要积极推动解决与民宿相关联的道路标识标牌、导览图、停车区规划、电车充电等各类公共基础设施问题,保障游客出行良好体验。
第六部分为发挥民宿行业协会作用。主要是文旅、民政部门要引导支持成立民宿行业协会组织,积极发挥好协会在政企沟通联络、招商引资引智、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开放合作、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诚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协会开展民宿行业调研,推广优秀民宿经验,拓宽品牌传播渠道,打造竞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0599-806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