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南平“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当产业项目、经济增长速度与生态环境发生冲突时,宁可放弃项目,宁可速度降下来一些,也要保护好生态环境”以及赵龙省长到南平代表团参加分组审议时提出的“三个决不能”(决不能“捡到篮子里就是菜”,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搞所谓的速度式增长,决不能成为污染产业、高耗能产业的转移地)要求,通过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市政府多次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目标任务
围绕发展与我市生态资源禀赋相得益彰的“五个一”等生态优势产业和“3+4+5”重点产业集群,各县(市、区)和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进一步梳理符合每个园区发展的重点产业,明晰招商方向。认真落实全市工业园区项目入园负面清单,强化属地责任,提升约束力,杜绝不符合规划的项目落地。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围绕节能、降耗、减污等要求,支持现有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转型升级,实现清洁生产,坚持推动“好风景”走向“好经济”、迈向“好生活”,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地。
三、主要特点
《意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充分体现南平特色优势。南平最大的优势是生态,在进一步巩固、提升南平生态优势的同时,要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坚决避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弯路。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赋予南平绿色发展定位的具体举措,对全方位推进南平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更好的统筹保护与发展关系。根据全市“三线一单”(2021年7月发布)要求及各园区最新的规划、规划环评提出,提出“全市工业园区项目入园负面清单”,推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规范发展、有序发展、绿色发展。进一步梳理符合每个园区发展的重点产业,明晰招商方向。同时,围绕节能、降耗、减污等要求,支持我市现有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转型升级,实现清洁生产。
三是把牢产业项目发展关口。坚持关口前移,围绕产业规划,改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落实好联合预审机制,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执行产业发展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在严格执行国家、省上原有目录清单基础上,落实好全市工业园区入园负面清单要求,提升约束效力,杜绝不符合规划的项目落地。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全文共5个方面12条。
第一个方面,从严执行产业准入共2条,主要从顶层设计上明确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和不能引进落地的项目。各县(市、区)加快培育与生态环境相得益彰的“五个一”等生态优势产业和“3+4+5”重点产业集群,进一步梳理完善符合当地发展的园区产业规划,明确每个园区的产业定位。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原有目录清单基础上,细化完善全市工业园区项目入园负面清单,并要求强化属地责任,提升约束效力。
第二个方面,从严把控项目落地共3条,主要从增量招引新项目上提出从严把控的具体措施。大力培育引进龙头企业,抓好产业补链强链延链,持续推动绿色产业集中集聚发展;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在洽谈、考察中,共同把好第一关,做到关口前移。市、县两级分别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联合预审机制,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查,对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不符合土地集约利用标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再签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三线一单”、规划环评、总量控制等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严控“两高”项目,不能成为高污染产业、高耗能产业的转移地。
第三方面,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共2条,主要从存量企业上提出绿色化转型升级,并强化对特别行业的监管。充分运用智能化升级和数字化赋能,促进传统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建立绿色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库,实施一批节能减排绿色改造项目并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和园区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用好绿色金融资金池,服务企业积极争取技改设备奖补、“绿色转型贷”等省、市政策。允许现有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升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奖补、贴息等政策支持;对未达要求的,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取缔或关闭。
第四个方面,提升环境配套设施共2条,主要从软、硬件方面完善提高生态环境保障水平。要求积极谋划涉及园区环保、安全的基础设施专项债项目;深入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打造低碳园区;全面落实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配套大气、水检测预警装置,确保达标排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智慧园区”。健全管理体系,要求园区管理机构建立、完善集污染源监控、工况监控、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设立专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团队,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五个方面,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共3条,主要从日常监管、重点监管、提升服务上提出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完善企业信息库,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突出重点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按照“三化五定”要求,采取挂牌督办、红黄牌警示、点对点通报和线索移送等方式,传导责任压力,推进整改落实。提升服务效能上,成立专班,实行“五员一体”服务机制;加强项目审批跟踪督促,能快则快;落实省生态环境厅12条具体措施,深化“一个窗口对外”机制,提前介入服务指导,避免企业在审批过程中走弯路。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政府办秘书五科,联系电话:0599-884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