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政策政策法规

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2012/02/21 7.4k 阅读 374 点赞

各营业部、管理部: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南建房〔201024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城市既有住宅的居住品质,经相关部门批准,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业主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业主委员会决议;4、业主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5、业主的缴款凭据。

三、办理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主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以业主的缴款凭据上列明的金额为限。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