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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南平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限额的通知

2014/06/30 1.8w 阅读 375 点赞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根据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的通知》(南房金委20143号)精神,南平市住房公积金20147月至20156月的最高缴存限额按以下标准执行:根据南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我市市辖区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南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每月单方最高缴存限额为1471元;中央驻闽单位职工每月单方最高缴存限额为3064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每月单方最低缴存限额暂按上年标准执行,待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另行通知。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7月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