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6/06/20 3.4k 阅读 348 点赞

市经信委

2016年4月

近年来,受宏观市场环境影响,我市工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主要体现在,市场开拓难。工业品价格指数持续下跌;工业用电同比连续多月下跌,影响产值增幅;企业利润下滑,部分企业亏损严重等。今年初,省政府出台《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主要从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支持企业为开拓市场、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运行分析调度等方面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促进全省工业稳增长。

为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委组织调研组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并参考其他设区市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南平实际,起草《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意见》,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于今年三月起正式实施。通知共五条,

一是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扩能。主要鼓励有市场、有潜力的优势企业扩大产能,多做贡献,对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2016年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10万、15万元奖励。

二是鼓励新建投产企业上规模。新建投产企业是重要新增长点。2015年,我市新建投产如同企业66家,居全省第二位。2016年目标是70家。为鼓励企业积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早投产、早入统,《通知》规定对2016年新建投产入统企业按照销售产值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三是增产增效用电奖励。主要是降低用电奖励门槛(省上产值规模要求3000万元以上,我市要求300万元以上),扩大用电奖励范围,对一些产品有市场、有前景的中小企业,但因规模原因无法享受省上用电奖励政策,市、县级财政给予奖励。在奖励办法上,对2016年季度用电量300万千瓦时以上,按用电增量5%以下、5%及以上分档给予用电增量部分每千瓦时0.05、0.1元奖励,并设定奖励金额上下限,规定省上给予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

四是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市场开拓难是今年工业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今年我市在市场开拓方面的主要举措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行业营销联盟,鼓励我市企业上下游互相采购,因此,在政策设置上相应向这方面倾斜。对销售联盟发起企业(即核心企业),按销售收入数额给予分档奖励,对市内重点企业新增市内采购达到100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

五是规定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奖励金分担比例。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