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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性投资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7/14 1.2k 阅读 122 点赞

日前,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性投资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建设政府性投资工业标准厂房可激发工业投资活力,减轻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打造企业孵化器,促进企业抢抓机遇,做大做强,且建设标准厂房可以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减轻建设资金压力,在短期内迅速形成有效投资和消费需求,为工业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2022年2月省委书记尹力在南平调研时指出:“要出台工业厂房建设标准,避免无效用地、低效用地,注重集中集聚。不提倡建花园工厂,出台工业项目最低开发强度要求,要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和厂房密度,厂房尽可能不再只建一层,特殊因载荷等原因需建一层厂房的单项审批。可通过政府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出租给前来投资的企业,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为贯彻落实省委尹力书记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市工信局从2022年3月下旬开始,对全市政府性投资标准厂房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深入10个县(市、区)和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开展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通知》,并反复征求各有关县(市、区)和部门意见,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对《通知》内容进行完善提升。

二、工作目标

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各县(市、区)和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从2022年至2025年,每年分别规划建设或通过“腾笼换鸟”盘活(购买)50-100亩用地的标准厂房。

三、范围期限

本政策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建设标准。按照《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版本)》规定,根据自身产业定位,科学实施多层工标准厂房建设。

(二)突出招商引资。大力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吸引同行业企业集中入驻、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配套入驻,壮大产业集群;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入驻,为原有企业配套,带动关联产业发展;鼓励主体多元化,支持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实行“建设+招商”模式,发挥孵化器作用,参与投资建设标准厂房,招引企业入驻。

(三)合理设置门槛。合理设置标准厂房招商或租赁条件,提升厂房使用效益。定期向社会公布标准厂房出租、出售信息,吸引企业和项目入驻,做好标准厂房招商、入驻、运营等跟踪评价工作,提升招商引资效益和运营管理水平。

(四)盘活存量厂房。全面推进闲置、低效厂房改造,制定盘活利用工作方案,采用置换、租赁、依法收回等方式,稳妥有序、分类推进低效厂房盘活利用,倒逼落后产能尽快淘汰、低效企业转型转产,支持优质企业和项目加快发展。

(五)完善功能配套。高标准坚持道路、水、电、气、排污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切实提高标准厂房的综合配套服务水平,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基本需要。

五、政策支持

(一)支持各类投资开发主体参与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所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所在县(市、区)通过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产生,确实不足的,由市级申请在省内通过统筹调剂方式解决。

(二)实施“零增地”发展,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开发建设多层厂房需要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购买多层标准厂房的企业,可以按层分割转让对应的房产。

(三)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对开发区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原有工业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建设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利用原有土地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的,其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出让,不再补缴土地价款。

(四)新增工业项目建设需同时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与地上土地使用权可一并出让,不计建设用地容积率,其出让价格根据分层利用情况,比照其地上用地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评估后确定。

(五)支持建设多层厂房及厂房加层改造,对投资新建4层以上标准厂房或将原有厂房改造升级为4层以上厂房的,省级技改专项资金可对其新增的货梯给予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落实。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标准厂房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指导等,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把好建设和入驻环节关口,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将标准厂房建设任务纳入每年开展的园区标准化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二)强化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作用,对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项目,优先支持安排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采用政府主导模式,坚持公平、开放和透明的市场规则,优化整合国有资产,支持国有企业做好专项债申报。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新工具、新产品,加大对标准厂房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

(三)强化服务保障。对政府性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项目,市直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全流程、各环节加强精准服务,推动标准厂房项目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