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我国资本市场政策的最新变化,《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闽政〔202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金融业发展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五项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上市支持
一是奖补总额有所提高。上市过程累计奖励由300万元调整为470万元,不再保留原来企业在股改和辅导备案期间涉及补缴税收和较上年新增所得税地方留成全额返还的奖励。
二是奖补支持节点前移。我市企业上市的主要困难是前期规范的成本过高,因而,我们将奖补的重点放在股改、新三板(及省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等上市前期阶段。其中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补助10万元,股改补助100万元,“新三板”挂牌补助200万元,上市奖励160万元。
(二)鼓励再融资发展
针对企业上市后股权再融资,补助发行过程相关费用,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债券融资,给予贴息补助,每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优化服务体系
完善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证照办理、税收优惠、股权激励等事项政策,在权限范围内给予支持,或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执行。
《五项措施》自2022年7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解读机构:南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余小平
联系电话:8068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