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平市公安局关于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公告

2024/04/14 1.5w 阅读 534 点赞
南平市公安局于2011年办理的叶永柳、陈先何等人赌博案,因犯罪嫌疑人张鸿生的取保候审期限于2012年1月19日已届满,经公安机关多次通知张鸿生,其仍未前来办理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六个月(自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

请张鸿生(男,1952年9月2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保安街保安路6号,身份证号:440527##1014)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公告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银行卡、缴款凭证、法定代理人证明文件等资料到南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理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手续。公告期限届满后仍未前来办理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手续的,我局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南平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