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6号建议的答复

2024/06/05 6.7k 阅读 313 点赞
王孟钦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第0026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着力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比降27.7%,其中亡人事故比降47.1%。

一、强化改装电动自行车整治。紧盯利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参与“飙车”等违法犯罪,在加大严查严处力度的同时,对从中发现的电动自行车非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违法违规线索,第一时间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同时,梳理汇总事故多发、非法改装问题多发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及即时配送平台、互联网租赁企业的骑行人员,逐一建立清单,及时发函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平台企业,强化源头管控。2023年以来,全市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356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1份,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相关案件169起;全市公安机关在日常交通执勤中,共查纠改装电动车违法行为260起。

二、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查处。随着电动自行车推广普及,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持续增多,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全警管交通”机制优势,采取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结合等方式,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超员行驶、闯红灯、随意调头、逆向行驶、醉酒驾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依法予以警告、罚款处罚。2023年以来,共查处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373274起,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三、强化共享电动车秩序管理。针对涉及共享电动车违法停放、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定期向经营企业通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隐患;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常态化开展日常路面交通秩序巡查管控,加大对驾驶共享电动车交通违法及不按规定区域停放等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同时,为填补我市共享电动车管理在法规上的缺失,市城市管理局正会同市发改委草拟《南平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重点对企业运营管理、用户使用、监督考评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压实相关企业责任、规范骑行者行为,提升我市共享电动车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管理。目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正在推动修订《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从省级法规层面规范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通行管理、行业监管,重点解决通行保障、违法处罚(含骑乘不佩戴头盔)、教育惩戒等方面问题。我市公安机关也结合工作实际,依托“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等行动,针对性地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等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骑乘人员安全出行意识。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各级公安机关利用“110”警察节、“122”交通安全宣传日、开学季等节点,大力开展进校园、进村居、进企业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自主研发“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小程序,依托全市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张贴线上学习平台海报,引导购买新车车主参加线上学习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五选一”惩戒式教育(即接受处罚填写保证书、抄写道路交通法规、担当交通志愿者劝导违法、观看警示教育片、编辑违法事实发朋友圈获点赞),通过柔性执法,让电动自行车违法人员设身处地体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与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化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发生。

领导署名:吴世平

联系人:柳彦斌

联系电话:18850698832

南平市公安局

2024年6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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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