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农村裸房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农村裸房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规范我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住房条件,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裸房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村容村貌“整齐有序奔小康”为目标,以建设安全、经济、实用和美观的农民住宅为导向,全面整治农村既有裸房,着力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通过一年的攻坚努力,全市基本消除集中连片裸房,农村房屋外墙装饰基本完善,居住功能得到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和品质优良的农村人居环境,迎接2021年世界遗产大会召开。
二、基本原则
全市农村裸房整治攻坚行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扎实抓好宣传发动、政策支持、试点示范及建章立制等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作用,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广大农民参与设计、建设和管理,实现共建共享、和谐发展。
(二)注重风格、彰显风貌。推进整治工作要注重风貌管控,整治改造方案总体上要符合闽北传统民居特色风貌,同时要深入挖掘村庄自身的独特资源,因地制宜,培育村庄的特色个性和文化氛围。对历史文化、传统资源丰富的村庄,应力求与村庄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
(三)突出重点,示范带动。“高铁、高速”沿线村庄、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等重点区域先行推进,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示范带动,形成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的效应,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建立机制,长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建管并重,对新建农村房屋的审批和验收上要严格把关,强化农房建设过程监管,做到房屋构件不少、外墙装饰不缺、建筑风貌不偏,确保全市农村不再新增裸房。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存量裸房整治
裸房原则上是指未完成建造、未经装饰的房屋、构筑物。主要包括:1、未按照设计完成建造施工的房屋、构筑物(含屋面建筑构造设施不完善的房屋);2、墙面未经勾缝填缝、水泥砂浆抹面、涂料粉刷、瓷砖贴面等装饰的建筑;3、外观立面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村落整体风貌的建筑。
全市既有裸房整治工作总体上以自然村为单位,按照重点提升、基础整治两类推进。重点提升类村庄是指三年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有一定的整治基础、能达到较好示范作用的村庄,主要包括:1、“两高两道”(高铁、高速、国道、省道)沿线村庄;2、乡村振兴110个重点示范村、“点连线成片”示范带村;3、省级及以上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4、其他风貌相对完整,村级组织凝聚力强,村民积极性高,村级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的村庄。除上述列入重点提升类以外的全市其他村庄作为基础整治类村庄。
基础整治的要求主要包括:对已批未建成的裸房,鼓励其建至经批楼层,且需改造达到屋面结构完整、外墙装饰清楚,保障房屋外观整洁美观;对其他类型裸房,要通过清洗墙面、砂浆抹面、装饰立面、规范设置空调外机及水箱、加固改造破旧门窗、勾勒窗框门套、砌筑女儿墙、修整屋顶等方式改造整治,确保房屋安全和构件完整,改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使村庄建筑立面基本整洁、风格基本协调。
重点提升的村庄除完成上述基础整治要求外,还要达到以下要求:实施村庄环境整体提升,制定以问题清单和整治实施计划为主要内容的整治工作规划;通过危房、违建房及危旧围墙的拆旧建新、拆旧复绿,做到整齐美观;完善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和休闲绿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做到功能完善;通过规整缆线、外墙涂料、彩绘或面砖等外装饰,渲染乡土和传统文化,做到格调美观;实施“平改坡”,采用闽北传统民居特色的青瓦、琉璃瓦坡屋顶,或增加屋顶斜坡女儿墙等装饰进行屋面改造,统一村落格调,体现闽北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
(二)全面强化在建农房监管
各地要按照“分类处置、挂牌施工、专人负责”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加强在建农房的监管工作,遏制新增裸房,杜绝农村裸房“边整治、边产生”的现象。
1.推进分类处置。对当前全市农村在建房屋审批和建设情况逐村逐户进行梳理,对符合规划要求和农村建房有关规定且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在建农房,由建房人签署承诺书作出公开承诺,并经村委会同意,报乡镇备案后准许继续施工;对符合规划要求,尚未履行审批程序的未批先建的在建农房,应当停止施工,待取得相应审批手续且按上述要求签署承诺后方可施工;对属于“两违”的在建农房,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到位。
2.实行挂牌施工。充分发挥群众对农民建房的监督约束作用,对在建农房设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监督牌”等方式(监督牌内容包括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号、户主、用途、界址、面积和住宅用地红线图、立面效果图、监督电话等),在施工期间接受职能部门监管、村民监督、村规民约约束。
3.确保专人负责。建立在建农房挂钩联系责任人制度,对全市当前所有在建农房实行“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专人挂钩联系,负责督促落实建房人按审批内容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一次性建至经批楼层,一次性完成房屋构件和外墙装饰,确保不再新增裸房。
(三)全面规范新建农房建设
县乡二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引导、严格监管、改进服务,形成齐抓共管、常态长效的治理体系:
1.突出规划引领。推进乡村“多规合一”规划工作,在乡村农房建设规划上预留农民建房用地,以“节约资源、提升品质”为目标,推动集中建房,落实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督促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步推进,将保护历史文化关口前移。
2.严格建设监管。依法依规按照乡村规划审批农村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审批制度,一律实行先审批后建设。加强农村建房法律法规宣传和风格风貌引导,建立巡查机制,对未按审批内容实施建设或无合法建设手续的村民建房,应立即责令停工并会同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杜绝新增裸房。搭建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审批系统,实现审批、监督管理信息化。
3.加强服务指导。加强乡村房屋建设风貌技术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采取“送图下乡”等方式免费提供乡村住宅通用图集,将我市《武夷风格民居设计标准图》和各地县域《风貌图则》等彰显地域风貌的建房规范落实到乡村房屋建设中;优化乡村建设质量安全指导服务,发动本地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师下乡参与农村住宅设计,做好农村工匠和农村建房队伍培训和农房整治政策宣传工作。
4.强化基层治理。农房建设过程中,要强化乡镇政府审批和监管职能,同时注重发挥村“两委”管理和广大农民群众监督作用,将建房承诺和农房整治要求列入村规民约,通过村规民约对拒不配合的村民加以约束。同时,对不按照整治要求完成整治裸房任务的建制村,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以形成规范农房建设的强大合力;深化并推广“设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监督牌”、“建立农房建设挂钩联系人制度”、“完善农房建设定期巡查制度”、“订立农村建房村规民约”等工作机制,加强新建农房施工全流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每一栋农房、每一个环节全部可控。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迅速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裸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和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召开动员大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确保在2020年11月底前部署发动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村村行动、户户知晓的良好氛围。
(二)摸排建档
各地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和村“两委”作用,组织人员对存量裸房情况和在建农房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彻底摸清裸房底数,对既有裸房按照基础整治类和重点提升类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建档,确保在2020年12月上旬之前完成既有裸房和在建农房“一房一档”工作。县(市、区)裸房整治行动牵头部门负责汇总所属两类村庄的裸房和在建房屋排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明了。
(三)集中攻坚
全面落实市、县、乡三级督导机制,采取整村推进的办法,按照“基础整治类”或“重点提升类”的整治要求,对既有裸房开展集中攻坚整治。其中“两高”沿线重点村庄要在2021年1月之前完成整治任务,1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要在2021年6月之前完成整治任务,其余村庄要在2021年11月底之前完成整治任务。
(四)巩固提升
各县(市、区)对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升,形成经验做法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裸房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最终消除存量裸房,实现“全域无裸房”;持续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建立“建房挂牌”制度,形成“建房须审批、施工要挂牌、无牌必停工”的良好氛围和南平农村建房管理机制;遵循“集中居住、节约用地”原则,引导村民住宅集中建设,持续加强乡村房屋建设风貌引导,推动形成地域特色明显的农村建筑风貌,朝打造“无裸房、有风貌”乡村目标持续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裸房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市级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市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乡两级要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攻坚行动各项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强化责任传导,层层抓好落实,明确县、乡、村三级按职责分工。县级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要建立县级领导挂钩、科级干部蹲点制度,推行一线工作法;乡镇(街道)是裸房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裸房整治的组织动员、工作落实以及资金监管;村级是裸房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共同推进我市农村既有裸房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整治工作实效。
(三)强化技术支撑。住建部门要组织编制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住宅风貌图则,加强镇村房屋建设地方风貌引导。结合房屋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加强对农村工匠的建筑风貌、技术规范、质量安全的教育培训,打造一支懂技术、有经验、守规矩的农房建设工匠队伍。组织建立农村裸房整治攻坚行动专家服务团,从本地高等院校、规划设计院所、建筑施工企业优选一批专家,公布名录,服务指导各地农房建设。
(四)落实资金保障。市直有关部门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补助资金要优先考虑安排开展裸房整治攻坚行动;县、乡两级要多方筹集资金用于裸房专项整治,将奖补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制定奖补实施细则和奖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村两委要充分发挥企业、乡贤等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裸房专项整治,鼓励企业通过合法承接项目、提供技术“陪伴式”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专项整治。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机关联乡村、党建促振兴”机制作用,以村为单位,建立本地籍公职人员名录库,发动机关干部走前头、做表率,主动挂钩帮助原籍地开展好裸房整治攻坚行动。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着力引导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和支持裸房整治行动。各地要及时发现和总结行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和成效,在全市范围内有针对性地推广。
(六)严格督查问责。各级要建立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形成“比学赶超”工作氛围,确保工作按时序推进。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挂牌督办。裸房整治工作将作为全市绿色发展考评体系中人居环境整治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攻坚行动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格问责,确保全市裸房整治攻坚行动取得应有成效。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