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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换 并启用“南平市财政局”印章的通知

2020/11/10 1.4w 阅读 25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南平市财政局印章因使用年限久,磨损严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00〕64号),“南平市财政局”印章已重新刻制完成,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原“福建省南平市财政局”印章同时废止。

   附:印模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