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修订版)》《南平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9-2025年)》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1月28日发布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229号)同时废止。
附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