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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房屋 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0/12/15 1.2w 阅读 367 点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为巩固提升全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强化全市房屋结构安全治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以及《福建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闽政办〔2020〕47号)精神,现结合南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任务和工作机制,通过三年专项治理,基本建立网格化、信息化、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政府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基本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富美新南平建设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020年,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全面完成生产经营房屋安全复查,夯实“一楼一档”管理,基本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2021年,依托“数字南平”,建成房屋安全巡查监管平台,建立房屋安全 “健康绿码”,加快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治理,有序推动城市更新。

2022年,形成科学健全完善的房屋使用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治理重点

在全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基础上,加快全市房屋安全隐患“见底清零”,做到不漏一栋、不落一户。重点抓好以下类型房屋的整治:

(一)未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房屋(不含农村低层自住住宅);

(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大型商贸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厂房、超市、农贸市场、快捷酒店、宾馆、饭店、宗教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托养机构、交通场站等场所;

(三)钢结构房屋,特别是未经正规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钢结构生产经营用房;

(四)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乡镇镇区、中心村用于生产经营和出租的自建房,原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后遗留的老旧房屋;

(五)未经有资质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的隐患房屋;

(六)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

三、行动任务

(一)开展五大专项治理

认真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聚焦六大类整治重点房屋,进行全面核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主要开展五大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各县(市、区)、三大产业组团和市直有关部门分级分区开展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由乡镇(街道)组织全面排查,将手续办理情况录入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审批部门逐一核查,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实施动态监管。各部门要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间联动移送机制,依法依规整改落实。各地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要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是开展生产经营和公共建筑房屋安全专项治理。由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牵头,配合属地政府做好行业领域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坚持条块结合、补缺补漏、全面排查,摸清行业房屋底数,督促跟踪整改落实,特别是要把改变使用功能和改变主体结构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作为专项治理重点对象。

三是开展“一楼一档”房屋数据专项核查。乡镇(街道)要全面掌握辖区房屋安全状况,对房屋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做好信息复核和动态更新。对用于生产经营和出租的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各县(市、区)和三大产业组团要组织技术人员到场100%复核全覆盖,南平市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要整村、整镇、整个园区返工复查。2020年全面完成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库,夯实数据。加快房屋大数据分析,开展房屋安全基础性研究,各县(市、区)和三大产业组团要分级编制房屋安全分析报告。

四是开展钢结构房屋专项治理。各县(市、区)和三大产业组团要组织钢结构专家和技术力量对存量钢结构房屋,开展全面复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钢结构房屋处置情况进行复核,对一般安全隐患的加快处置,对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两层及以上钢结构厂房要全部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分类采取处置措施。

五是开展房屋安全行业行风专项治理。严肃整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狠抓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底线意识,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开展鉴定机构专项整治提升,严厉打击“假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监管执法,狠刹行业不正之风,严防漏管失管引发事故,推动行业转型提升。

(二)建立六项管理机制

牢固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房屋业主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清晰的制度体系。主要建立六项机制:

一是网格化管理机制。由市级统筹指导,县(市、区)具体部署,乡镇(街道)全面落实,整合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土地管理等网格化管理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划细划小网格单元,充分调动基层力量,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专职综合网格员,在村(社区)建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并将工作保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依托各级网格,全面强化房屋安全常态化巡查,建立网格员巡查发现和职能部门快速处置的联动机制。

二是行业安全信息共享和核查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和核查工作机制,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开放房屋数据库端口给各相关审批部门。由相关审批部门对酒店、宾馆、学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厂房、市场等房屋安全状况进行核查,对无法提供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或鉴定为C、D级的房屋,依法督促其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是房屋使用安全法规管理制度。出台《南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房屋强制鉴定制度,实施房屋安全定期体检,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是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各地要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专家判定、人员撤离、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相关保障;要结合城市体检,开展重点区域房屋动态监测和安全预警。

五是安全目标责任制。将房屋安全治理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问效问责。

六是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根据房屋安全情况,依托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管理体系,实现房屋安全身份智能识别。

(三)实施四大改造工程

各县(市、区)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开展试点,系统谋划和加快实施一批工业集中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制定五年计划,纳入重点项目,分年度实施。

一是城市危房改造工程。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房屋危险程度,对城市危房分年度、有计划地先行改造。对规模不大、鉴定为C、D级的老旧宿舍、公寓楼、零星危房,可通过提前收储、提供过渡,或面积公证、货币补偿,或由社会中介机构配合置换,或组织业主集资重建等方式分类处置,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对城市规划区内重大隐患房屋,产权人有改造意愿且与规划没有原则性冲突、未纳入征迁范围的,各县(市、区)应研究出台危房翻建审批政策,允许翻建解危。

二是规范农房建设工程。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的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农村宅基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安排,专项保障,实报实销,保障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推动建立“省级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宅基地建房联审联批制度。加强批后监管,落实现场巡查指导和竣工验收制度。落实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提醒制度,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三是工业厂房升级工程。各县(市、区)、三大产业组团要制定专项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或厂房升级改造。对未经有资质单位设计、低品质厂房的集中区域,可采取政府统建、企业限价回购,或政府统一规划,企业自建、合建等方式,推动成片治理,促进升级改造。

四是历史“两违”处置工程。坚决遏制新增“两违”(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加快存量“两违”分类处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鉴定为安全的房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依法妥善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成立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住建局、教育局、工信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派出精干力量参与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推进。各县(市、区)要参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二)强化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对推进专项行动负总责,发挥主导作用。乡镇(街道)对推进专项行动负主责,发挥主体作用。各级主要领导要直接抓,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落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组建网格员队伍,实施常态化巡查管控。建立定期会商、督导通报等工作推动机制,及时协调处置难点重点问题,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三)强化部门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房屋安全纳入行业生产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由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专项排查整治;市工信局配合指导工业厂房排查整治和工业厂房升级改造;市民宗局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排查整治;市公安局负责指导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和旅馆业的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托养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专项排查整治;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涉及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办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查处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指导农村“两违”处置;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城市公用设施房屋的专项排查整治,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查处新增“两违”和加快历史遗留“两违”分类处置,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查处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农村村民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建造住宅行为的查处,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排查整治;市应急局指导工矿、商贸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指导各地将房屋安全治理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房屋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指导行业房屋安全清查工作,配合做好餐饮场所、各类专业市场等专项排查整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类交通运输场站,驾培机构、汽车维修企业的专项排查整治;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水利企业、水利设施的专项排查整治;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配合指导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商贸企业的专项排查整治;市文旅局负责指导文化娱乐场所、文化旅游公共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艺馆等)、文博单位的专项排查整治;市体育局负责指导公共体育场馆的专项排查整治;市发改委负责指导粮食存储运输企业的专项排查整治;市人社局负责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场所的专项排查整治;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所属林业企业、林业场站的专项排查整治;市供销社负责指导供销系统所属房屋安全的专项排查整治;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武夷新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企业的专项排查整治。

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与属地政府形成联动互动机制,及时推送相关排查信息,共同推进隐患整治工作。

  (四)强化要素保障。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应配强房屋管理机构人员力量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工作,保障房屋安全调查登记、排查、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专项经费,并将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对专业干部、基层干部、专兼职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建筑企业加快房屋鉴定、加固、监测专业人才培养。

(五)强化督导推进。各县(市、区)要相应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年度阶段性目标,落实工作清单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运用效能监督、绩效管理、部门评价、公众评议、明察暗访等多种途径,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严格问效问责。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分类处置政策,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安全隐患房屋依法有效处置。

(六)强化技术支撑。住建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专家技术力量,公布专家、技术人员名库,供各地各部门对接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各级住建部门要强化对鉴定机构的监管,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准确,保证安全性鉴定质量。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工作。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宣传、住建部门要系统开展房屋安全科普宣教,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房屋安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社会共识,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附件: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协调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协调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名单

     组   长:黄苏福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长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新仪  市住建局局长

  李江平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成 员:陈建竞 市住建局副局长

吴邦建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信文 市工信局副局长

陆 敏 市民宗局副局长

江志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用钏 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

俞 成 市国土监察支队四级调研员

陈剑柏 市农业农村局副处长级干部

张崇发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标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范洪流 市城管局四级调研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住建局,作为全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的市级专职机构,办公室主任由陈建竞同志兼任,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公,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年度工作经费。协调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接任。

二、工作职责

(一)加强会商协调。分析研究全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措施办法,协调解决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推动全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实行挂点包片督导。实行市直部门挂点包片督导制,每月由包片单位处级领导带队,下沉到包片县(市、区)、市级工业园区进行督查指导。具体包片安排为:市住建局负责建阳区、武夷新区;市教育局负责顺昌县;市工信局负责政和县;市民宗局负责松溪县;市公安局负责光泽县;市民政局负责荣华山产业组团;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建瓯市;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武夷山市;市应急局负责浦城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邵武市;市城管局负责延平区、南平工业园区。

(三)及时跟踪通报。每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推进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及时处理信访投诉。及时对上级转交的投诉件以及群众来访的信访件进行处置并答复。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