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关于在建阳创办实验高中的提案》(提案编号:212142)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阳区现有教育资源分布
建阳区现有6所高中,分别为南平一中(武夷校区)、建阳第一中学、建阳第二中学、福建武夷学校、福建省建阳外国语学校、建阳区麻沙中学。南平一中(武夷校区)高中部有6个班,在校生272人,今年9月招收6个班,新生300人;建阳第一中学有47个班,在校生2166人;建阳第二中学高中部有30个班,在校生1496人;福建省建阳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有21个班,在校生973人;建阳区麻沙中学高中部有16个班,在校生794人。2021年福建武夷学校增设了高中,并从2021年秋季开始招生,为南平各县(市、区)部分初中升高中的学生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解决了部分学生入高中难的问题。
在建一所南平一中武夷新区高中部,该项目位于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用地面积126752㎡,总建筑面积约105480㎡,办学规模60个班,建设内容包括:行政楼、礼堂、图书馆、实验楼、教学楼北楼、教学楼南楼、食堂、宿舍、体育馆、看台区、附属用房等,该项目正在进行桩基施工,预计2022年投入使用。
二、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近年来,我市民办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层次类型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发展局面。
我市积极将把发展民办高中教育作为高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符合设置条件的民办高中学校设立,鼓励民办高中根据自身条件创建达标高中和特色化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各举办者可根据自身实际、生源和学位需求情况创办民办高中,民办高中招生计划经我局审核批准后,可根据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在南平市内跨县(市、区)招收初中毕业生。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招生政策、用地政策、税费政策、财政扶持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三、民办高中学校的设立条件
举办民办高中学校应符合以下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4.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5.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对符合民办高中设立条件的,我局将及时予以审批,并指导支持学校做好教育教学相关工作。
四、支持普通高中建设发展
一是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普通高中发展。我市已争取曹德旺专项捐赠资金4500万元,用于南平一中武夷新区高中部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80万元用于市属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今年,我市向省上申报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资金补助,省上共下达资金300万元。二是加快优质高中建设。支持南平一中创建省示范性高中,县(市、区)一级达标高中复评工作,支持民办学校发挥机制灵活,办学自主的优势,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全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梁方
联系人:许林佳
联系电话:8850516
南平市教育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