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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公布第三批住建行业监管典型执法案例

2025/11/24 2.1k 阅读 451 点赞

案例一: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南平建阳区昱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01
基本案情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检查中发现南平建阳区昱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南平市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创业园五期建设工程防火检测报告(编号YXXF-JC-2025-0011),该报告共有26项内容结论与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02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03
处罚情况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南平建阳区昱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50000元罚款,对公司法人陈秀霞、项目负责人毕秀宏各处人民币1000元罚款。



案例二: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南平市延平区功本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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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检查中发现南平市延平区功本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号的装修项目,该项目装修面积为1722.77㎡,包含足浴包厢、汗蒸房(桑拿房)、男浴室、SPA包厢、K歌房等相关功能分区装修。于2024年11月30日竣工后未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

0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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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情况

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南平市延平区功本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处人民币72796.95元罚款。



案例三: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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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建设项目“建瓯市立医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门急诊综合大楼(暖通)”,该项目采购标的暖通设备和安装施工,招标控制价1326.8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23日采用政府采购方式招标,中标金额1319.3万元。

0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03
处罚情况

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处人民币65965元罚款。



案例四: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武夷山市建筑建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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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由武夷山市建筑建发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动工时间为2023年2月3日,该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行为。

0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03
处罚情况

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厘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职责边界的指导意见》(闽建法函〔2020〕65号)的相关规定,将案件线索及有关证据移送武夷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

武夷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武夷山市建筑建发工程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298626元罚款。



案例五: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福建广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良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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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光泽县公安局移送调查情况,开展立案调查时发现福建广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省良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光泽县崇仁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附属设施工程(共青)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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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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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情况

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福建广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6398元,对相关责任人郑丽华作出罚款人民币1979元,对福建省良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2878.53元,对相关责任人粱志龙作出罚款人民币148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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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