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南平市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南委办〔2023〕25号),经过逐级推荐、评选、审核,现将市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50个、优秀教师拟表彰对象85名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拟表彰对象15名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9月4日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及联系电话:
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9-8832344;0599-8831390(传真)
南平市人社局政府表彰与事业单位任免科电话:0599-8835103
邮寄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 西路49号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编:354200。
南平市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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