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日,LE THI TUYET PHUONG(女,越南籍,1992年10月18日出生,证件号码:B7528629,证件有效期至20230102)以夫妻团聚名义从我支队申请获得外国人居留许可(证件号码:101039988,有效期至2022年10月9日)。
2022年4月12日,LE THI TUYET PHUONG将护照遗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现对LE THI TUYET PHUONG所持的第101039988号外国人居留许可予以宣布作废。宣布作废决定将于2022年4月28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