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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8/02 1.5w 阅读 315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公安局关于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新业态,立足公安工作实际,突出治安秩序整治,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保障发展,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影响和破坏我市发展的各类犯罪行为,严控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发展中案件的发生。对在依法进行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企业改制等项目中借机干扰的行为要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串标围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坚决铲除滋生土壤。严厉打击扰乱企业和重点项目秩序、干扰企业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侵害企业合法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等危害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摧毁一批黑恶犯罪团伙,消除一批隐患,解决一批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实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下降、企业对公安服务零投诉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摸排底数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以县(市、区)公安机关为单位,组织力量,集中时间,进企业、下工地、访社情,全面摸排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串标围标等违法犯罪底数和违法犯罪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线索、不留死角”。

(二)整治打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原则,确定一批重点整治地区、侦办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多警种联动,多手段上案,实行一个案件一个专班,破一案、带一串、铲源头、挖幕后、安一方,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发展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成效、 提炼经验,固化营造优化发展环境的打、防、管、控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打击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发生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内部案件要落实专案专办,组织专班和案件侦破能手,快侦快办,限期破案,对影响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案件和久拖不结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要开展重点工程、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内部和周边治安定期整治,对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企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治安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员工感到不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问题。

(二)突出矛排化解。各级公安机关要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这一关键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掌握情况,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排查经济发展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治安问题。要实行领导挂点包片、重点包案等做法,对可能影响我市发展,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发展的不稳定的重大矛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了解过问,亲自协调解决。要加强各类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汇总,实现不同警种、部门间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共享共用,把工作重心从事后调解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要加强区域协作,县、乡相邻的单位之间要开展矛盾纠纷联排联调,加强日常协作、应急联动,提升工作实效。要广借外力,加强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工作的联动对接,密切与基层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综治部门、法院等的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有机衔接、联排联调的工作合力。

(三)突出专事专办。各级公安机关对重点工程、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的申报事项、要求协助事项以及发生在单位内部因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决策引发的不安定事端,劳、资双方矛盾引发的不稳定事端,单位内人员、单位与周边单位矛盾纠纷引发的不稳定事端要实行专事专办。对因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施工形成的暂时性交通割断、噪音和粉尘污染、用水排水、爆破振动等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以及围堵施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及时处置。对发生在重点企业内部案件要落实专案专办,组织专班和案件侦破能手,快侦快办,限期破案。对重大案件和久拖不结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挂牌督办的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挂牌公安机关要督促专案组尽快侦破案件。

(四)突出优化服务。各级公安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业的若干措施》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出我市便民利民新举措并尽早落地实施。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对重点单位的申报审批事项应进一步简化审批过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通过绿色通道的开辟,为重点工程、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的建设、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整合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服务资源,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年内要实现60%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审批办理。要建立防范警示制度,建立防诈骗热线,帮助企业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五)突出联动协作。县(市、区)公安机关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警企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疑难治安问题。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一线作用,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警企联席会议,切实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根据企业不同的特点,可建立不同的联系方式,全面、及时掌握企业在建设、发展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将掌握的情况及时报送有关部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全力维护企业内部与周边的治安秩序。要督促、指导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加强内部治安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内部治安防范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钟文龙任组长,市公安局江志勇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指挥情报、督察、刑侦、经侦、治安、消防、交警、网安、出入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治安支队,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紧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密切警种协作,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合力整治。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一把手”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建立优化发展环境治安防范联席会议制度,以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联防、 联治、联建活动,通过联合检查、区域会战等方式,增强整体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信息报送。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围绕“比摸排、比打击、比服务、看实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加强考核考评,切实在全市公安机关营造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要强化考核评议,落实激励奖惩,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和密度,集中查处、公开曝光“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中梗阻问题。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 行动迟缓、工作不实的,坚决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因打击不力、防范不到位,导致发生扰乱项目建设正常进行重大案事件的,坚决严格倒查追责。要注意收集、积累相关图像、音视频资料,及时报送本地整治阶段性进展情况,查处的典型案件和发生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市公安局。从7月份起,请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情况和有关报表上报市公安局专项办(治安支队),市公安局专项办将根据工作进展适时进行通报,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上报(联系人:周翔,联系电话:8862059)。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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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