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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2016/11/30 6.4k 阅读 135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南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南政办〔2014〕130号)同时废止。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省环保厅。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