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南平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
(2018—2025年)
为贯彻落实《“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闽政办〔2017〕122号),进一步做好南平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防治工作,遏制慢性病快速上升的势头,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市慢性病流行和防治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慢性病是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一类疾病,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与经济、社会、人口、行为、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本规划所称慢性病主要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口腔疾病,以及内分泌、肾脏、骨骼、神经等疾病。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吸烟、熬夜、身体活动不足、膳食营养不合理等不良生活方式以及生态环境、食物安全等因素对人们健康的影响逐步凸显,慢性病日益增多,并严重威胁我市居民健康,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近年来,南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慢性病防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慢性病防控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和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上下联动,防治结合,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乡镇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借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推进环境整治、烟草控制、体育健身、营养改善等,积极推广“医院—社区”一体化的慢性病规范化治疗与管理服务模式,推动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慢性病监测工作体系等,初步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以居民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为主体,涵盖心脑血管病、慢阻肺、意外伤害等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等信息的慢性病监测网络逐步形成,初步掌握了我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现状。慢性病防治工作已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健康支持性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健康素养逐步提升,为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奠定了重要基础。
但当前我市慢性病防治形势仍不容乐观,慢性病发病危险因素持续存在,慢性病防治体系还不健全,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监测显示,2017年,我市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死亡率为455.5/10万,占全市居民总死亡的71.48%。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人口均衡发展、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的目标,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实现由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质,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和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为推进健康南平建设,实现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调动社会和个人参与防治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2.坚持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构建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全生命周期,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3.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行为和环境危险因素控制,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医防协同,坚持中西医并重,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
4.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慢性病流行特征和防治需求,确定针对性的防治目标和策略,实施有效防控措施。持续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的典型引领作用,提升全市慢性病防治水平。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降低,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省级水平(15%)降低10%;50%的县(市、区)建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省级水平降低20%;建成2个以上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
南平市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 基线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备注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 192.82 | 下降5% | 下降10% | 预期性 | 基线来源于市级死因监测项目 |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 30.9 | 35.9 | 40.9 | 预期性 | 基线参照省级水平 |
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 | 48 | 55 | 60 | 预期性 | 基线参照省级水平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 7.70 | 下降5% | 下降10% | 预期性 | 基线来源于市级死因监测项目 |
40岁以上居民肺功能检测率(%) | 7.1 | 15 | 25 | 预期性 | 基线参照省级水平 |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 14.70 | 16.17 | 17.79 | 预期性 | 基线来源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 4.81 | 5.29 | 5.82 | 预期性 |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50 | 60 | 70 | 预期性 | |
35岁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 | 13 | 20 | 25 | 预期性 | 基线参照省级水平 |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51.09 | 65 | 80 | 预期性 | 基线来源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2 | 20 | 25 | 预期性 | 基线参照省级水平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 | 35 | 40 | 42 | 预期性 | 基线参照省级水平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4.7 | ≤24 | ≤20 | 预期性 | 基线参照省级水平 |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克) | 7.5 | 下降10% | 下降15% | 预期性 | 基线参照省级水平 |
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数(个) | 1 | 1 | 2 | 预期性 |
三、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1.结合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倡导健康生活理念。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活动,倡导树立科学健康观,促进健康公平,营造健康文化。依托主流媒体,借力新媒体,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提升宣传的可及性和群众的参与度,推动“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的形成,引导全民形成正确健康观。到2020年和2025年,全市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和70%。
2.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促进健康行为养成。持续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开发、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创新和丰富预防方式,贯彻零级预防理念,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营养均衡、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促进学生从小养成健康行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广“运动是良医”“科学健身是良方”的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广场舞、健步走(跑)、太极拳(剑)、骑行、跳绳、登山等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和多形式的健康活动。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传统养生健身法。依托医务人员、村(居)委会组织的志愿者、体育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等,科学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3.结合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形成示范引领模式。大力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到2020年,延平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50%的县(市、区)建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其中2018年光泽县、政和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示范区根据辖区慢性病流行状况,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针对慢性病一般人群、高危人群及患者分别制定符合不同人群特点的健康教育计划,提高不同人群慢性病防控知识技能的掌握,切实提高慢性病的知晓率、治疗率及控制率。
(二)实施早诊早治,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
1.促进慢性病早发现。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及时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并提供干预指导。逐步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政府能负担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服务人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逐步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内容,将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加强健康体检规范化管理,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推广老年人健康体检,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积极推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将血压、血糖、血脂等慢性病核心指标和口腔检查作为必查项目,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加强指导管理。积极开展国家脑卒中、心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癌症筛查干预项目工作,探索推广应用工作机制,逐步扩大项目实施范围与效果。在农村高发地区和高危人群中逐步开展上消化道癌、妇女“两癌”等有成熟筛查技术的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对与肝癌、宫颈癌密切的乙型肝病毒感染和人乳头瘤病毒感染者,要结合免疫规划策略,加强常规免疫工作,推广高风险人群接种乙型肝炎与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2.开展个性化干预。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在有条件的机构开设运动指导门诊,提供运动健康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逐步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提供平衡膳食、身体活动、养生保健、体质辨识等咨询服务。鼓励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接种成本效益较好的肺炎、流感等疫苗。加大牙周病、龋齿病等口腔常见病干预力度,实施儿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等口腔保健措施,12岁儿童患龋齿率控制在30%以内。重视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口腔疾病、心理健康的指导与干预。探索开展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职工健康管理服务。
(三)强化规范诊疗,提高治疗效果
1.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完善医疗联合体的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慢性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实施以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为重点的“慢病先行、两病起步”策略,完善双向转诊工作流程,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2.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加强慢性病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缩短急性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处理时间,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降低患者死亡率。通过系统培训,提升基层常见病的诊疗质量。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密切各级医院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城市医院优质资源与基层共享,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让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取质量可控、安全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促进医防协同,实现全流程健康管理
1.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利用南平市第一医院的糖尿病防治、心脑血管防治、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防治及南平市第三医院的精神卫生防治等方面的医疗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它们在政策咨询、监测评价、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具体医疗机构承担对辖区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应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中心,指导推动本辖区慢性病防控工作。慢性病防治中心承担辖区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治疗,拟定治疗管理规范,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健康咨询及技术指导。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立公共卫生科,配备专业人员,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慢性病防治与管理工作。建立由市级、县级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构成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
2.构建慢性病防治结合机制。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以人群为基础的一级预防,负责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卫计行政部门制定并执行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实施指导和防控效果考核评价;医疗机构医生为慢性病的“诊断医生”,承担慢性病规范诊断、治疗,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为慢性病病人的“责任医生”,具体实施人群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医防合作,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3.建立健康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个人等各方在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建立健全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体系,完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按规定纳入诊疗常规。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等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参与慢性病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培育以个性化服务、会员制经营、整体式推进为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
(五)完善保障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1.完善医保和救助政策。加强慢性病保障政策研究,坚持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逐步从糖尿病、高血压等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慢性病入手,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引领医疗机构的工作向疾病预防倾斜,由以单纯治疗为主向以预防为主转变。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慢性病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鼓励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将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延伸,开展对特殊人群的医疗扶助。
2.保障药品供应。做好城乡高血压、糖尿病、癌症、冠心病等重大疾病药品供应流通监控,合理降低采购价格。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探索多种方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及社会药店在基层的慢性病药品供应保障作用,提高药品的可及性。推动放开家庭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的权限,满足慢性病病人常规用药的便利需求。加强对慢性病用药情况监测,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切实做好药品供应保障。
(六)控制危险因素,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
1.完善支持性政策。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依照国家、省有关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法律法规,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大力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各机关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等要率先成为无烟单位。鼓励医疗机构设立规范的戒烟门诊,提供临床戒烟服务,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戒烟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有关法律规定,开展过量饮酒危害的宣传与健康教育工作,减少居民有害饮酒。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倡导膳食多样化,推行营养标签,引导企业生产销售、消费者科学选择营养健康食品。
2.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加强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治城乡卫生,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改善运动健身环境,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健全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改善作业环境,严格控制尘毒危害,强化职业病防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清洁生产,强化环境保护和监管,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污染物综合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降低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
3.创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发展模式。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融入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工作中,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部门职责,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全面发展。推动示范区建设工作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改工作相结合,探索创新慢性病预防、管理与规范化诊疗工作模式与方法,全面提升示范区建设质量,带动全市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七)统筹社会资源,以科技创新驱动健康产业发展
1.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防治服务。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体检、养老和养生保健机构以及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互联网企业等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参与所在区域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慢性病防治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完善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不断拓宽慢性病防治公益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慢性病防治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2.促进医养融合发展。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深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老年保健、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维护和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探索医养一体化发展模式,将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鼓励设立老年病医院,加快建立多层次的老年病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市老年医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加快推行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健康管理、养生保健、健康咨询等服务。
3.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应用。促进互联网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探索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完善移动医疗、健康管理法规和标准规范,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健康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慢性病防治手段和工作内容,推行预约诊疗、在线随访、疾病管理、健康管理等网络服务应用,提供优质、便捷、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
(八)增强科技支撑,促进监测评价和研发创新
1.整合监测体系,实现数据纵横互通。统筹利用现有资源,结合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区域影像系统、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等建设,积极推进慢性病监测信息化管理工作,将就诊慢性病病人的基本信息、诊断治疗信息及个性化干预指导等个案信息适时自动上传至信息平台。完善基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整合单病种、单因素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信息,实现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并加快实现各类业务信息与国家、省平台互联互通,切实推进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纵向报告和横向交换。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规范人口出生与死亡信息登记报告,促进卫计、公安、民政等部门居民出生、死亡等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机制,逐步实现重点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信息实时更新,并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信息分析与利用,摸清辖区内主要慢性病现状、流行规律、特点、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定期发布慢性病相关监测信息,确定主要健康问题,为制定慢性病防治政策与策略提供循证依据。
2.加强科研布局,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大对慢性病防治研究的支持,提高慢性病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重点加强慢性病防治技术与策略的研究,开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具,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和利用,推广慢性病预防、早诊早治早康复和规范治疗等适宜技术。针对中医药具有优势的慢性病病种,总结形成慢性病中医健康干预方案并推广应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可穿戴设备与慢性病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城乡居民的多级联动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推广和引进在慢性病防治方面的先进技术、先进方法,帮扶推进南平市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市慢性病防治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慢性病防治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纳入地方重要民生工程,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制定本县(市、区)慢性病防治方案,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规划实施、监督评价,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二)保障经费投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防治工作投入机制,继续将慢性病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慢性病防治工作与当地国民经济统筹发展的经费增长机制,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慢性病防治工作发展所需硬件、经费等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有规可循、有章可依。要针对慢性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慢性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形成防控合力
卫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规划,并开展监督评估。发改部门要将慢性病防治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要求落实相关经费。医保部门和卫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门诊相关保障政策和支付机制,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相关政策。
(四)加强人才培养
完善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及中医药等领域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以慢性病防治工作需求为导向,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制定相关技术规范与诊疗路径,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临床专业医师及健康管理师的慢性病防治规范化培训力度,加强慢性病防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培养。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
(五)夯实基层基础
认真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强基层、保基本,在政策、资金和人才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和核心理念,加强对慢性病的服务与管理,根据财力,不断扩大服务内容。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大仪器设备配备和更新力度,有效提升服务能力。
(六)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教育、科技、经信、民政、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商务、文广新、体育、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履行职责,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慢性病防治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慢性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及工作合力。
五、督导与评估
市卫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规划实施分工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联合开展督查和效果评价,2020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规划实施的终期评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南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南平市委员会。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