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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2019/06/04 2.8k 阅读 215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19〕25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田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确保粮食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我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建设任务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2018—2022年)》和2019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的具体行动,是加快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推进南平市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的有力举措,是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已纳入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范围,并列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19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务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责任衔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及时将全市2019年新增高标准农田20.7万亩以上、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的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到所辖各乡镇(街道),并落实到具体区域、项目、地块,明确时序进度。任务分解情况于5月底前将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统一建设标准,优化项目区域布局。各县(市、区)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形式整体推进,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勘测设计、统一组织施工、统一监理监督、统一组织验收、统一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一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确保亩均投资标准不低于以前年度标准。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在新规定没有出台之前,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和省财政厅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要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优先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和符合条件的国家种子基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投向产粮大镇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同时,要向贫困村和革命老区村倾斜,大力支持“口粮田”建设。允许项目区因地制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定具体的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

三、做好项目规划,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各县(市、区)要针对我市丘陵山区的地形地貌特点,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规划选点工作,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00亩。对因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单个项目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立项要求的,可在同一流域或同一灌区范围内选择几个相对较大的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要在充分利用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对2010年(含)以前立项的中低产田项目区按照“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提质更新,直接建成高标准农田;对2011年及以后年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的地块,不再列入建设范围。

四、规范建设管理,着力打造过硬工程。各(市、区)要科学设置农田建设管理机构和职能,配齐配强农田建设管理技术力量和必要的工作设施设备。要认真抓好项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田建设监督机制,加强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积极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代建制”等建设机制,减少中间环节,优先安排项目财审,并压缩财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时间,确保项目及早开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项目业主乡镇要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同时,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依法依规行使农田建设项目审核(批)权,把好立项关和验收关。

五、加强成果利用,助力耕地占补平衡。各(市、区)政府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实施土地平整,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非耕地地块纳入建设范围。鼓励有条件的村组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引导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积极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对有新增耕地的项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共同核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并落实将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任务。

六、强化督促考核,确保完成任务目标。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跟踪问效,定期督导、通报进展情况。对发现问题的,要督促责任主体抓好整改落实;对发现违规违纪的,由各县(市、区)依规依纪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要定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评价激励工作,强化评价激励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问责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结转用于下一年度考核,并在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附件:2019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9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

单位:亩

县(市、区)

2019年建设总任务

备注

各地

任务

含高效节

水 灌 溉

含千亿斤粮食建设项目

延平区

25100

1300

建阳区

30000

2800

9800

邵武市

30500

3300

9600

武夷山市

23300

3800

7700

建瓯市

33400

3500

10800

顺昌县

9500

1700

浦城县

23900

4000

12400

光泽县

21200

2300

松溪县

0

1100

政和县

10100

1200

合计

207000

25000

50300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6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