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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飞地”和投资利益共享政策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020/05/31 8.6k 阅读 344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飞地”和投资利益共享政策的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飞地”和投资利益共享政策的暂行规定

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全市资源,运用财政收入分配杠杆,充分调动市县两级招商引资积极性,打破区域界限,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凝聚合力,促进项目落地,形成“项目合适在哪里就在哪里落地”的良好氛围。特制定“飞地”和投资利益共享政策,相关规定如下:

一、“飞地”政策

(一)财政收入分配

1. 市与县。一是县级招商项目引入至市级区域,在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建安税收按属地原则归属市级所有。项目投产运营后产生的所有税收自投产之日起前5年按市与县5:5分成,6–10年按7:3分成,10年之后所有税收归属市级所有。二是市级招商项目落在县级区域,在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建安税收按属地原则归属县级所有。项目投产运营后产生的所有税收自投产之日起前5年按市与县5:5分成,6–10年按3:7分成,10年之后所有税收归属县级所有。三是招商引资项目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市与县按项目税收分成比例承担。

2. 县与县。县级招商项目引入至另一个县,在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建安税收按属地原则归属“飞入地”所有。项目投产运营后产生的所有税收自投产之日起前5年按“飞出地”和“飞入地”5:5分成,6–10年按“飞出地”和“飞入地”3:7分成,10年之后所有税收归属“飞入地”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由“飞出地”和“飞入地”按税收分成比例承担。

3. 特殊项目。“飞入地”和“飞出地”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共享方式。

(二)其他指标分配

对“飞入”项目产生的地方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进出口总额等各项经济指标,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均归属“飞入地”所有。 

二、投资利益共享政策

(一)财政收入分配

1.市县独自投资项目

一是市级全额投资项目落在县级区域,在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建安税收按属地原则归属县级所有。项目投产运营后产生的所有税收按市与县6:4分成。

二是县级全额投资项目落在市级区域,在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建安税收按属地原则归属市级所有。项目投产运营后产生的所有税收按市与县4:6分成。

2.市县合作投资项目

一是市县合作投资项目落在市级区域,在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建安税收按属地原则归属市级所有。项目投产运营后产生的所有税收先按市与县投资比例分成,县级分成部分再划40%给市级。

二是市县合作投资项目落在县级区域,在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建安税收按属地原则归属县级所有。项目投产运营后产生的所有税收先按市与县投资比例分成,市级分成部分再划40%给县级。

三是县县合作投资项目,参照市县合作投资模式。

(二)其他指标分配

对投资项目产生的地方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进出口总额等各项经济指标,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均归属项目落地区域所有。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市“飞地”和投资利益共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统计局、税务局等市直部门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

(二)明确各方职责

1. “飞出地”职责。对于新引进招商引资“飞地”项目,“飞出地”要负责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密切配合“飞入地”持续做好项目前期考察、洽谈、对接等工作,直至签订投资协议。对于市内企业转移,“飞出地”也要做好服务,保障企业顺利迁移。

2. “飞入地”职责。落实投资方应享有的优惠政策,为投资方创造良好的建设和生产经营环境,协助投资方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协助做好企业融资、人才引进、用工保障等工作,并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综治管理、社会事务等工作。

(三)项目认定程序和办法

“飞地”项目由“飞入地”在招商意向初期向市商务部门进行报备,项目落地后,由市商务部门提出意见,市“飞地”和投资利益共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认定。认定同意后,“飞入地”和“飞出地”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飞地”项目利益共享协议,作为税收分成的依据。

(四)区域和范围

本办法所称市级区域包括延平区、武夷新区、荣华山产业组团。县级区域按现行行政区域划分。涉及市与区、市与县财政体制分成的区域,项目税收收入先执行“飞地”与投资利益共享政策分成比例,再按财政体制分成。

本暂行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南平市“飞地”和投资利益共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附件


南平市“飞地”和投资利益共享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刘洪建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伍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罗恩平市政府副市长

梁廉荣市政府副市长

兰林和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朱金生市发改委主任

黄拔荣市工信局局长

陈超市财政局局长

温文辉市商务局局长

詹旭斌市统计局局长

王良辉市税务局局长

叶文平延平区政府区长

魏敦盛建阳区政府区长

丁贵生邵武市政府市长

谢启龙武夷山市政府市长

周安有建瓯市政府市长

余向红顺昌县政府县长

沈晓文浦城县政府县长

赵大建光泽县政府县长

苏建旗松溪县政府县长

张行书政和县政府县长

郭冠中武夷新区管委会主任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南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南平市委员会。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