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环保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聘用钟星宇等同志的函》(南环保函〔2017〕120号)收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钟星宇、周宇等二位同志为南平市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聘用余华赟同志为南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8日
抄送:市编办、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本局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