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函〔2017〕341号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
任毅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聘用任毅同志的函》(南工管函〔2017〕80号)收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任毅同志为南平市工业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2日
抄送:市编办、南平市工业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本局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