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函〔2017〕342号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周晓冰等十六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南平市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招聘周晓冰等十六位同志为南平市属学校教师的函》(南教人函〔2017〕23号)收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2017年南平市属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周晓冰、刘曦文、吴子威等三位同志为南平市高级中学教师;聘用林琪、张熠熠、林诗雨、苏陈芳、易巧莲、陈菁、曾婧、陈菲菲等八位同志为南平市实验小学教师;聘用叶美艳、何瑕冰、黄嫣、叶梦诗、陈青等五位同志为南平剑津中学教师。该十六位同志各安排在所报岗位工作(见附件),试用期一年(研究生半年)。
附件:2017年南平市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3日
附件:
2017年南平市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姓名 |
南平市高级中学 | 高中语文教师 | 周晓冰 |
高中数学教师 | 刘曦文 | |
高中体育教师 | 吴子威 | |
南平市实验小学 | 小学语文教师 | 林琪 |
张熠熠 | ||
林诗雨 | ||
小学英语教师 | 苏陈芳 | |
小学科学教师 | 易巧莲 | |
小学体育教师 | 陈菁 | |
小学音乐教师 | 曾婧 | |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 陈菲菲 | |
南平剑津中学 | 初中语文教师 | 叶美艳 |
初中地理教师 | 何瑕冰 | |
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师 | 黄嫣 | |
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 叶梦诗 | |
初中体育教师 | 陈青 |
抄送:南平市编办、南平市高级中学、南平剑津中学、南平市实验小学、本局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