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2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0〕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大湖北籍劳动者来闽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70号)、《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0〕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南政综〔2019〕12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南政综〔2020〕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奖补和2020年度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奖补
奖补对象: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全国就业扶贫基地且具备:1.申报时已累计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人数达30人以上(含30人);2.扶贫基地与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持续用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参考参加失业保险时间)。
奖补标准:符合奖补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20万元。
申报办理程序: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奖补申领实行属地申请原则。获评全国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由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通知并受理当地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申报材料(附件1)。对经审核符合奖补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申报的,报同级人社部门复审、财政部门复核后,再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对公账户。
二、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
奖补对象:1.招用2020年度毕业大学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至少3个月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2.在2020年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失业人员或湖北籍务工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至少3个月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企业;3.在2020年招用我市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内台湾地区技工(高级工以上国家技能等级),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累计缴纳至少6个月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企业。
补贴标准:1.招用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2.2020年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失业人员或湖北籍劳动者的企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3.2020年招用我市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内台湾地区技工(国家技能等级高级工以上)的企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0元。
申报办理程序:企业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需向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南平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2);
2.《南平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湖北籍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台湾地区技工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通过金保网和“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核实招用人员信息,对经审核符合奖补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申报的,报同级人社部门复审、财政部门复核,再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对公账户,所需资金从各地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其他事项:1.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只能享受一次奖补政策。2.同一人员2020年先后在不同企业就业,若已有企业享受该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3.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受理截止期限为2021年1月31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附件:1.南平市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奖补申报表
2.南平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申请表
3.南平市企业吸纳符合一次性就业奖补条件人员花名册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
2020年9月4日
附件1
南平市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奖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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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基地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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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基地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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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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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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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人) |
奖励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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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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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 机构意见 |
经核实,该基地累计吸纳贫困劳动力人,应发放奖励金额元。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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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意见 |
(签章) |
财政部门意见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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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3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社局、财政局各留存1份。
提交材料:1.国家级扶贫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2.引进贫困劳动力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2
南平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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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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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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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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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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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我公司招用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人;□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失业人员 人; □湖北籍劳动者 人;□台湾地区技工 人,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文件要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提供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违法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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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 服务机构 初审意见 |
经初审,该企业在2020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人,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失业人员 人,湖北籍劳动者 人,台湾地区技工 人,可享受补贴金额 元。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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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意见 |
(签章) |
财政部门意见 |
(签章) |
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一式2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企业各1份。
附件3
南平市企业吸纳符合一次性就业奖补条件人员花名册
申领企业名称(盖章)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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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
就业人员类型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就业人员类型:1.2020年度毕业大学生;2.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3.湖北籍务工人员;4.台湾地区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