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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保障扩围及办理指南

2020/07/19 2.4k 阅读 265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日前,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印发《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南人综〔2020〕105号),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落实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限、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等政策。

  一、离退休不足一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领取条件: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发放标准:按原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

  办理流程:个人无需到窗口办理,经明细申报系统筛查出名单后与养老、工伤、医保比对核实后,符合享受条件人员直接系统操作发放。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补助金

  领取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

  发放标准:898元/月。

  办理流程:个人无需到窗口办理,经明细申报系统筛查出名单后与养老、工伤、医保比对后,符合享受条件人员直接系统操作发放。

  三、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补助金

  领取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

  发放标准:1、参保缴费满6个月的898元/月;2、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的449元/月。

  办理流程:个人凭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通过经办窗口或网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申请。经明细申报系统和养老系统比对核实后予以发放。注:网上申领流程请看附页!

  四、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享受临时生活补助

  领取条件: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发放标准:1、累计参保缴费6至11个月的,一次性发放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2、累计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一次性发放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办理流程:个人凭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通过经办窗口或网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申请。经明细申报系统和养老系统比对核实后予以发放。注:网上申领流程请看附页!

附:  网上申领失业金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金流程

  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http://220.160.52.229:9001/ggfwwt-portal/portal/home或登入福建省人社厅官网点击“12333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领步骤:

  第一步“选地区”。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查询所在申领参保地是否开通网上申领服务。

  第二步“办申请”。凡已开通服务的地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办理网上申领。

  第三步“查结果”。选择“失业保险金审核结果查询”或“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查询”,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二)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申领步骤:

  第一步“注册登入”。失业人员可以登入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http://220.160.52.229:9001/ggfwwt-auth/loginperson),个人网厅注册、登入。

  第二步“在线申领”。在“社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失业金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金申领”模块下申领。填写银行卡信息并阅读《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金申领须知》后,点击“提交申请”。

  第三步“失业金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金申领结果查询”。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