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延平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请示》(南城管〔2022〕17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延平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21—2030)》(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规划》的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目标、广告规划总体布局等。
二、在下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策略和各项技术要求,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道路交通、景观风貌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分类广告设施、停车设施。
三、户外广告设置要严格控制好广告设施总量和分布范围,保持简洁清爽的城市景观面貌;协调好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设置的比例,融入城市文化氛围。
四、请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规划》的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按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