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平市中心城区(建阳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1—2035)〉的请示》(南城管〔2022〕17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平市中心城区(建阳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规划》的规划范围、规划期限、停车发展战略、停车场布局等。
二、在下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策略和各项技术要求,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道路交通、景观风貌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分类广告设施、停车设施。
三、停车场建设应严格落实规划,逐步完善我市停车设施,加大停车泊位供应;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地应进一步落实到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中;在老城区、重点商圈、医院和行政办公区等停车矛盾集中的区域,应结合全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深入挖掘各类停车资源,在重点区域优先建设智能停车引导设施。
四、请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规划》的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按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