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平市中心城区(建阳区)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请示》(南民〔2023〕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平市中心城区(建阳区)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专项规划》要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建立功能完善、规模合理、适度均衡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符合规划、用地管制等条件下,鼓励市场化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三、市民政局,建阳区、武夷山市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应根据《专项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分阶段实施建设项目。
四、《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报请市政府批准。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