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查南平浦城县刘田云峰萤石矿有限公司刘田萤石矿“1·8”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南应急综〔2025〕1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责任处理及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二、请有关单位依照职责权限抓紧落实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追究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将落实情况抄告市应急管理局。
三、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要组织开展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弱项,防范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复。
附件:南平浦城县刘田云峰萤石矿有限公司刘田萤石矿“1·8”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