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查批复南平建阳百隆美亚矿业有限公司七宝萤石矿“1·11”一般冒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南应急综〔2026〕1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责任处理及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二、事故结案后一年内,你局要牵头组织开展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
三、有关单位要依照职责做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追究工作,督促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将落实情况抄告市应急管理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弱项,防范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复。
附件:南平建阳百隆美亚矿业有限公司七宝萤石矿“1·11”一般冒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