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上率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全年组织理论学习12次,专题学习研讨2次,邀请专家学者辅导讲座2场。结合“八五”普法验收总结,系统回顾检视法治学习成效,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制定并实施《建阳区水利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清单》,将法治学习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实行“以考促学”。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三会一课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与水利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营造遵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聚焦依法行政,提升水利治理服务效能
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开展行政检查主体资格自查清理工作,依法确认检查主体资格,推进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同步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制定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局内部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对重要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和集体讨论。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重视司法、舆论和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
(三)深化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全部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现场执法全程跟踪记录,行政执法案件按规定时限录入“闽执法”平台进行公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所有行政应诉案件均按时提交答辩状、证据和其他应诉材料、按时出庭应诉。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5年,我局聚焦河湖“清四乱”、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年日常河道巡查长度达13840公里,查处非法采砂案2件,妨碍行洪安全案1件,水库内倾倒渣土案1件,水利建设类招投标案2件,已结案6件,处罚没金额29.14万元。加大污染水质源头治理力度,针对工矿企业、农业养殖、生活污水、涉水工程等领域开展排查,摸清水体污染源头,重点采取“四个一批”措施对源头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加大打击非法电鱼工作力度,出动无人机86架次,联合多部门开展大型联合执法行动8次,乡镇开展联合行动92次。共计拆解船舶(含竹筏)145艘、捕鱼网258个、地笼300个、电机79台,查处电鱼案件8起。开展在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0余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约223.44万元。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3本,换证4本,注销1本。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建阳区水利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鼓励未取得执法证的在编干部职工参加福建省行政执法考试,对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实际从事执法工作的干部职工在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倾斜。至2025年底,我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共15人,占在编人员30%。继续坚持“以老带新”“以案代训”,针对涉及面广的突出问题,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四)深化普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社会环境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2025年,全局制作政府信息总数7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在建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全年政府信息,并移交至区档案馆、图书馆,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缩短办件时限,简化办件材料,提升办事效率,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38项,所有事项均实现线上“一网通办”、“一趟不用跑”比例达到100%。2025年度共完成审批办件72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线上+线下”普法模式,利用“建阳区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普法内容,组织39名干部职工加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送法进乡村、进工地、进企业”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科普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福建省水土保持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猜谜、问卷答题、播放宣传短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志愿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方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存在不足与问题
(一)执法队伍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尽管通过激励政策补充了人员,但基层水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力量仍显薄弱,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复杂案件处理经验的人才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因业务工作繁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的主动性和深度不够,对法律条款的精准适用和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把握仍需提升,未能形成系统的法律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效率。
(二)普法宣传深度与精准度有待提升。虽然利用了新媒体,但普法形式创新不足,互动性、吸引力不强,对农村地区、老年群体等覆盖效果不理想。普法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的结合度不够,“以案释法”的生动性和警示教育作用未充分发挥,导致宣传的覆盖面与影响力仍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法治与业务融合需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与水资源管理、河湖治理、水土保持等具体业务工作的融合仍不够紧密。与司法、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常态化联动普法与执法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效率可进一步提高。
(四)法治建设保障力度有待增强。普法宣传、执法装备升级换代、执法人员系统培训等所需专项经费仍存在缺口,制约了法治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及水利行业法规作为学习重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案卷评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鼓励干部职工参与水行政执法考试,扩大执法队伍;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法律专业人才,优化执法队伍专业结构。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水事矛盾和行政争议。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做好涉水监管工作,落实各项惠企便民政策。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深化“综合查一次”模式,探索更优的监管方式,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四)扎实做好水利普法宣传。认真谋划“九五”普法水利领域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创新宣传载体,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制作生动有趣的宣传海报与视频,提高法治宣传的吸引力。针对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精准普法,强化“以案释法”,建立典型案例库并加强宣传。完善水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广“枫桥经验”。
(五)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完善内部法治建设制度和考核机制。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确保法治水利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南平市建阳区水利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