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查
1、2007年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
2、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为九个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其中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进行。考试学科由我局组织命题,其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3、初中毕业考查科目为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
二、命题
试题的易难度按8∶1∶1的原则进行命题,各学科考试命题范围、内容、样题等详见我市普教室编制的初中学业考试说明与指导。
三、考试时间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定于6月24日-26日举行。
2、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其中英语听力测试占30分钟,安排在英语考试的前段时间进行)。物理、政治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各60分钟。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考试时间各安排10分钟,具体考查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
四、学科分值、等级记录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等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试卷150分中含听力测试30分),考试成绩按原始分记载。
2、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等六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原始分不公布。缺考或考试成绩原始分为0分的不记等级。
地理、生物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者,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重考成绩只记C或D两级。因故并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往届生、未参加我市地理、生物统考的学生,在九年级结束时应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其考试成绩仍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卷面原始分与等级的折算办法如下:
85分(含85分)以上—100分为A级;
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为B级;
60分(含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C级;
60分以下为D级。
各学科A级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20%,若达不到20%,则下调至达20%止;B级(含B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45%,若达不到45%,则下调至达45%止;C级(含C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80%,若达不到80%,则下调至达80%止。
3、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载。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4、语、数、英考试成绩和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等六科考试等级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允许核分、核等级。
五、考试、考查的形式
1、闭卷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
2、开卷笔试科目:思品、历史。
3、动手操作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4、数学、物理、化学三门学科考试可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计算器为无存储、查询和编程等功能)。
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各县(市、区)、学校要按照南平市政府《改革方案》具体制定实施细则,并把评定的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标准。
七、初中毕业资格
学生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合格。
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考试成绩经重考后仍不及格者,给予结业,发给结业证明。
八、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分数和等级)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我市将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今年开始,从部分达标高中统招招生计划中,划出部分名额直接分配到各个初中学校,并逐年扩大直接分配的比例。
各县(市)教育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南政办[2004]184号文件精神拟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时效性强的工作,各县(市、区)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加强保密措施,以确保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南平市教育局二00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