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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延平区2025年度 第八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决定的公告

2026/01/19 1.7w 阅读 221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延平区2025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1095号)精神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太平镇杨厝村集体土地0.999公顷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祥宁园”公益性公墓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延平区太平镇杨厝村。

三、征地公告期限

自2026年1月19日起满十个工作日。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征收延平区太平镇杨厝村集体土地0.999公顷,其中:园地0.0205公顷、林地0.972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9公顷。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20234号)精神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南政〔20244号)精神执行。

、安置途径

统一以货币方式安置。

七、征地实施单位

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异议反馈

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延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该项目征地补偿方案公告已于2025年6月5日发布,之后的抢建、抢种行为,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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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