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质安司“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数字化评价量表”共享数据显示,我市35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已失效(详见附件)。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针对名单内涉及的企业,请各施工企业于2026年1月8日前主动提交安许证注销申请。未按期提交安许证注销申请的,我局将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将予以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9日之前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向我局审批科(电话:0599-8853091)反馈。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