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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建阳中心 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2025/10/08 1.4w 阅读 492 点赞

南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南平市建阳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南发改价格〔2023〕3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建阳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气阶梯销售价格

第一阶梯气价: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下部分,价格由4.60元/立方米调整为4.30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气价:年用气量280立方米以上至400立方米(含)部分,价格由5.25元/立方米调整为4.90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气价:年用气量400立方米以上部分,价格由5.95元/立方米调整为5.50元/立方米。

二、其他事项

1.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由4.60元/立方米调整为4.40元/立方米。

2. 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用气价格由4.30元/立方米调整为4.0元/立方米。

3. 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你公司需切实做好对外公示及用户宣传解释工作,准确计量居民阶梯气量,提高服务质量,保证价格平稳执行,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