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浦城县委文明办、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服务群众能力,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福建省省级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4〕12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5年省级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8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1,支出功能分类列“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单位,并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5年省级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平市财政局 中共南平市委文明办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2025年省级宣传文化事业发展
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单 位 | 项目名称 | 金额 |
武夷山市 | 武夷山市委文明办 | “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宣传教育示范点补助 | 4 |
浦城县 | 浦城县委文明办 | “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宣传教育示范点补助 | 4 |
合 计 | 8 | ||
附件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 省级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中共南平市委精神文明建设 办公室124001 | 补助区域 | 武夷山市、浦城县 | ||||
专项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8 | |||||
其中:财政拨款 | 8 | ||||||
其他资金 | 0 | ||||||
总体目标 |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我省“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宣传教育示范工作,发挥我市省级“循迹再奋进”实践单位领头羊作用,全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 ||||||
绩效目标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目标值 | ||
合计 | 武夷山市 | 浦城县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 (万元) | 体现项目资金 经济成本 | 8 | 4 | 4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三正”活动(场) | 举办“三正”、家风家教等文明实践活动数量 | ≥4 | ≥2 | ≥2 | |
绩效目标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目标值 | ||
合计 | 武夷山市 | 浦城县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开展的文明实践活动内容对群众影响力程度(%) | 开展的活动对群众的影响力程度 | ≥96 | ≥96 | ≥96 | |
时效指标 | 各项目 完成时间 | 反映项目完成进度 | 2025年 12月31日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参与人次 (万人次) | 反映群众的活动参与人次 | ≥0.7 | ≥0.2 | ≥0.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反映群众对宣讲活动的满意度 | ≥96 | ≥96 | ≥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