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18年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或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公告(七)

2018/08/02 2.0w 阅读 113 点赞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下列300位机动车驾驶员于2018年7月31日后,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或规定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因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特公告将其机动车驾驶证申明作废,请抓紧时间在规定日期前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下列机动车驾驶人见公告后如果有疑义的请及时与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联系电话号码:0599-8805515)和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核对更正。凡达到法律规定注销条件机动车驾驶证继续上路使用的,我所将通知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查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7月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和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人员名单

南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2018年8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