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建议》(第202420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标志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南平市公安局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交管重点工作纳入考核,确定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和时限,明晰排查治理的各个环节任务和工作目标,依据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和行业标准,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协同共治。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加强与当地交通、公路、旅游和应急等部门协调配合,采取多种方式协同共治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同时通过交管12123、微信小程序、12345市民热线等多渠道收集、处理、反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信息和问题。
(三)加强精准宣教,扩大宣传范围。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南平市公安局通过微信、抖音平台,开设了涉及交通标志标线常识的“文明交通小常识”专题微文专栏,并通过市道安办“市县乡村”四级微信群、“南平交安微学群”矩阵平台,集中向全市中小学校、社区、村居群进行集中推送,累计阅读量达10万余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明确工作重点。把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设备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有效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加强与城交通路政等部门协调,在巡逻、执勤、处理事故等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收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损坏、缺失情况,及时解决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和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落实整改。坚持全面排查整改,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的工作原则,认真全面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和数据,并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需增设或更新信号灯等电子设备的,对属于公安部门建设管理的,制订项目计划向政府汇报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尽快立项实施;对不属于公安部门建设管理的交通信号灯等电子设备所排查出的问题,作为交通安全隐患主动向政府汇报,提请政府协调解决。
(四)加强日常执法管理。落实日常管理机制,组织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民警定期排查辖区交通信号灯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细化、完善交通信号灯设置、检定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引导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中及时发现交通信号灯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全面开展宣传。进一步强化对群众的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信等平台,鼓励群众对交通标志、标线缺失的路段进行上报,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教育群众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确保出行安全。
领导署名:吴世平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13706005526
南平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