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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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房租提取业务所需未婚证明材料替换通知

2015/10/25 2.0k 阅读 295 点赞
    近期,民政部门取消出具未婚证明后,未婚职工在办理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无法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为解决以上问题,方便职工办理房租提取业务,我中心制定《房租提取公积金承诺函》,取代原先的未婚证明,该承诺函从201510月下旬起使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