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以来,我中心对2015年第一季度异地购房提取业务稽核时,查出县(市)多起利用全套虚假的购房合同、预售登记证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等虚假材料骗取公积金行为,目前共查处55笔,金额达400多万元。对涉及骗取公积金的有关缴存人员我中心已书面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回骗取的公积金,部分性质严重的已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针对以上情况,我中心印发《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在提取业务中建立了“初审、复核、稽核”等机制,通过购房所在地地税网站查询购房发票,很多虚假材料在初审环节就被查出来。同时,我中心还通过省内跨地市房地产登记信息协查等方式,及时核查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大对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