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部、各管理部:
根据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骗取资金风险的批复》(南房金委〔2015〕3号),为防止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发生,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采取以下措施查处:
一、冻结其账户,以全额退回套取公积金的时间计算,3年内不予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在责令其限期内拒不退回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个人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人行的个人征信系统。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7月6日
营业部、各管理部:
根据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骗取资金风险的批复》(南房金委〔2015〕3号),为防止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发生,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采取以下措施查处:
一、冻结其账户,以全额退回套取公积金的时间计算,3年内不予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在责令其限期内拒不退回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个人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人行的个人征信系统。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7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