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办〔2016〕129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平市“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平市“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2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满足居家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原则,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量力而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突出重点、扬长补短,扎实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领域补短板工作。强化社区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使其成为惠民生、扩就业、促消费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工作目标
积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至2020年,力争使紧急救援(应急救助)、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基本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
——专业化服务快步发展。2016年末,每个县(市、区)引进或培育至少1家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建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至2020年,涌现一批具有较强专业化为老服务能力和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和社会组织,原则上实现每个社区对接1个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养老消费市场更加繁荣,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2016年末,全市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农村幸福院36所,新增养老床位800张左右。至2020年,90%以上城镇社区建立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60%以上农村社区建有日间照料中心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
——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末,全市新增300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者达到5000人。至2020年,政府购买养老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方案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
——医养结合水平持续提升。2016年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开展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7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至2020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60%城镇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有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5%以上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2016年末,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覆盖所有城市。至2020年,初步建立起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覆盖城乡。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认真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2016-2020年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将服务设施布点、服务团队培养引进、服务人才培养、财政预算投入及政府购买服务方案等纳入其中,明确推进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造一批,配建一批,示范一批,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社区要预留不低于2‰的社区用房,并确保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按照《福建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及配置导则(试行)》(闽建规〔2015〕12号)要求,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应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按每千人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应按每千人不少于6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00米。用地特别紧张、地形特别影响设施布局或人口老龄化水平特殊的已建成区可差异化配置。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整合优化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养老圈”。有条件的地方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建设设施较完备、服务功能较齐全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每个每年不低于2万元、农村每个每年不低于0.5万元的运营补贴政策,同时加强农村幸福院的绩效管理,对运营良好的农村幸福院比照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
(三)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专人,支持和指导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收集录入辖区内老年人基础数据,建立覆盖本区域老年人的信息库。入驻的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紧急救援和呼叫服务、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系统,并逐步与政府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尚未覆盖的区域要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互助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卫计委、商务局、数字办、财政局、公安局、通信管理办公室)
(四)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机构。积极引导家政、物业、社会组织等企业和机构,加盟、参与、托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管理相关标准。根据老年人急需的救援、家政、医疗、保健等服务需求,发展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机构,培育养老特色品牌,逐步形成跨行业、广覆盖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鼓励竞争力强、有实力的养老服务企业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扶持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连锁经营,推动形成便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民政局、卫计委、工商局、财政局、住建局)
(五)辐射带动旅游健康养老产业。依托南平优越的森林生态资源、文化养生资源、绿色食品资源,探索借助旅游的“候鸟式养老”发展模式,将旅游与养老产业深度结合,以建设国际养老养生度假目的地为目标,建设一批高标准养老度假村、康复疗养中心特色健康养老项目。全面开发森林养生、温泉养生、运动养生、饮食养生、禅修养生和医疗养生等健康养老体系,全面建设面向老年人等不同细分人群的特色健康养老服务基地。进一步吸引国内外养老服务领域知名企业入驻,集聚上下游企业,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商务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对业务范围包含医疗卫生、家庭护理、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内容的企业和机构中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员工,组织参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储备一批服务人员。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市级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每年投入10万元、培训100人。武夷学院等高等院校和闽北卫校等中等职业学校要开设社会工作、老年服务、心理学、老年医学等社会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在招生计划上予以倾斜。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即对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当地养老机构服务工作满5年的,由当地财政按本科每人3万元、大专每人2万元、中专每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建立服务人员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对吸纳大中专学生实习、见习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当地民政部门从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中予以适当补助。建立健全基层老年协会,发挥其在为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培育壮大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
(七)完善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落实高龄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对户籍在南平市行政辖区内、年龄在90至99周岁的无退(离)休工资的老年人(含90周岁),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今后再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对低保家庭的失能老年人,按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对辖区内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高龄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同时,认真做好老年人补贴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制度等其他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委、人社局)
(八)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从2017年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所需费用由当地财政承担。今后再视情况,逐步降低投保年龄,扩大惠及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财政局)
(九)推进医疗卫生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政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各类养老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依托卫计部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与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健康服务关系,为社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高龄、重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规范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卫计委、民政局、人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补短板工作,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部门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在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转补贴基础上,加大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力度,2018年前实现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方案,今后再根据养老服务发展情况逐步提高。要积极对接省养老产业投资基金,实施养老服务工程包,按照我市“五个一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明确的税费减免、用地保障、拓宽投融资等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有效对接社区居家养老项目的融资需求,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养老信贷投入。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农业局〈扶贫办〉、卫计委、国土局、市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南平中心支行、银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完善政府、行业、社会、个人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管理标准和办法。针对企业、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等不同法人主体,建立更具针对性的监管体系和办法,提高监管实效。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的工作方式,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
(四)严格监督检查。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政府重点督查项目,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定期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单位要加强指导服务和进展跟踪,确保补短板工作有序加快推进。市民政局将牵头会同市直相关单位对各项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印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平市“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2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满足居家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原则,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量力而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突出重点、扬长补短,扎实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领域补短板工作。强化社区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使其成为惠民生、扩就业、促消费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工作目标
积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至2020年,力争使紧急救援(应急救助)、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基本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
——专业化服务快步发展。2016年末,每个县(市、区)引进或培育至少1家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建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至2020年,涌现一批具有较强专业化为老服务能力和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和社会组织,原则上实现每个社区对接1个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养老消费市场更加繁荣,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2016年末,全市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农村幸福院36所,新增养老床位800张左右。至2020年,90%以上城镇社区建立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60%以上农村社区建有日间照料中心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
——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末,全市新增300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者达到5000人。至2020年,政府购买养老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方案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
——医养结合水平持续提升。2016年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开展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7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至2020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60%城镇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有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5%以上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2016年末,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覆盖所有城市。至2020年,初步建立起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覆盖城乡。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认真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2016-2020年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将服务设施布点、服务团队培养引进、服务人才培养、财政预算投入及政府购买服务方案等纳入其中,明确推进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造一批,配建一批,示范一批,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社区要预留不低于2‰的社区用房,并确保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按照《福建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及配置导则(试行)》(闽建规〔2015〕12号)要求,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应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按每千人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应按每千人不少于6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00米。用地特别紧张、地形特别影响设施布局或人口老龄化水平特殊的已建成区可差异化配置。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整合优化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养老圈”。有条件的地方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建设设施较完备、服务功能较齐全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每个每年不低于2万元、农村每个每年不低于0.5万元的运营补贴政策,同时加强农村幸福院的绩效管理,对运营良好的农村幸福院比照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
(三)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专人,支持和指导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收集录入辖区内老年人基础数据,建立覆盖本区域老年人的信息库。入驻的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紧急救援和呼叫服务、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系统,并逐步与政府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尚未覆盖的区域要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互助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卫计委、商务局、数字办、财政局、公安局、通信管理办公室)
(四)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机构。积极引导家政、物业、社会组织等企业和机构,加盟、参与、托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管理相关标准。根据老年人急需的救援、家政、医疗、保健等服务需求,发展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机构,培育养老特色品牌,逐步形成跨行业、广覆盖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鼓励竞争力强、有实力的养老服务企业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扶持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连锁经营,推动形成便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民政局、卫计委、工商局、财政局、住建局)
(五)辐射带动旅游健康养老产业。依托南平优越的森林生态资源、文化养生资源、绿色食品资源,探索借助旅游的“候鸟式养老”发展模式,将旅游与养老产业深度结合,以建设国际养老养生度假目的地为目标,建设一批高标准养老度假村、康复疗养中心特色健康养老项目。全面开发森林养生、温泉养生、运动养生、饮食养生、禅修养生和医疗养生等健康养老体系,全面建设面向老年人等不同细分人群的特色健康养老服务基地。进一步吸引国内外养老服务领域知名企业入驻,集聚上下游企业,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商务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对业务范围包含医疗卫生、家庭护理、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内容的企业和机构中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员工,组织参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储备一批服务人员。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市级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每年投入10万元、培训100人。武夷学院等高等院校和闽北卫校等中等职业学校要开设社会工作、老年服务、心理学、老年医学等社会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在招生计划上予以倾斜。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即对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当地养老机构服务工作满5年的,由当地财政按本科每人3万元、大专每人2万元、中专每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建立服务人员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对吸纳大中专学生实习、见习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当地民政部门从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中予以适当补助。建立健全基层老年协会,发挥其在为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培育壮大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
(七)完善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落实高龄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对户籍在南平市行政辖区内、年龄在90至99周岁的无退(离)休工资的老年人(含90周岁),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今后再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对低保家庭的失能老年人,按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对辖区内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高龄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同时,认真做好老年人补贴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制度等其他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委、人社局)
(八)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从2017年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所需费用由当地财政承担。今后再视情况,逐步降低投保年龄,扩大惠及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财政局)
(九)推进医疗卫生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政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各类养老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依托卫计部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与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健康服务关系,为社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高龄、重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规范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卫计委、民政局、人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补短板工作,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部门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在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转补贴基础上,加大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力度,2018年前实现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方案,今后再根据养老服务发展情况逐步提高。要积极对接省养老产业投资基金,实施养老服务工程包,按照我市“五个一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明确的税费减免、用地保障、拓宽投融资等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有效对接社区居家养老项目的融资需求,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养老信贷投入。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农业局〈扶贫办〉、卫计委、国土局、市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南平中心支行、银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完善政府、行业、社会、个人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管理标准和办法。针对企业、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等不同法人主体,建立更具针对性的监管体系和办法,提高监管实效。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的工作方式,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
(四)严格监督检查。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政府重点督查项目,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定期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单位要加强指导服务和进展跟踪,确保补短板工作有序加快推进。市民政局将牵头会同市直相关单位对各项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