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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6/12/20 1.2w 阅读 259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南平市区域卫生规划

(2016-2020年)

2016年11月

目  录

一、 规划背景(5)

(一)  社会经济发展概况(5)

(二)  存在主要问题(6)

(三)  面临的主要形势和挑战(8)

二、 总体要求(10)

(一)  指导思想(10)

(二)  基本原则(12)

(三)  规划目标(12)

三、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14)

(一)  床位配置(14)

(二)  人员配置(15)

    (三)  设备配置(16)

    (四)  信息资源配置(17)

     (五)  技术配置(17)

四、 医疗卫生机构布局(18)              

(一)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组成(18)

(二)  医院布局(19)

(三) 基层医疗机构(22)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5)

五、 人员配备(27)  

    (一)  医院(27)

    (二) 基层医疗机构(27)

    (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8)

六、 重点任务(29)

    (一) 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布局(29)

    (二) 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29)

    (三) 加强系统整合与分工协作,提高整体效率(30)

    (四) 加快发展社会办医,形成多元办医格局(31)

    (五) 推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32)

    (六)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35)

    (七)推动“互联网+医疗”,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36)

七、保障措施(37)   

(一) 加强组织领导(37)

    (二) 加大政府投入(37)

    (三) 落实部门职责(38)

    (四) 严格规划实施(38)

    (五) 强化监督评价(39)

 

南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发〔2015〕14号)、《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南平地处福建省北部、闽江源头,位于闽、浙、赣三省交界处,俗称“闽北”,下辖2区3市5县,户籍人口319万人,常住人口262万,土地面积2.63万平方公里,是福建省面积最大的设区市,具有中国南方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地形特征,森林覆盖率达74.75%。2015年我市城镇化率57.5%;地区生产总值14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4万元。

1.主要健康指标

2015年全市人口预期寿命为77.5岁,全市婴儿死亡率4.18‰,孕产妇死亡率17.62/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69‰,标志居民健康水平的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2.卫生资源状况

经过长期发展,我市已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330个,其中医院4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71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5个;卫生人员2161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601人(含医生5205人、注册护士6902人);床位数15959张。

3.医疗卫生服务状况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逐年上升,2015年共提供诊疗服务1189.44万人次,住院人数46.26万人,2010-2015年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年均增长5.32%,住院人数年均增长5.56%,全市病床使用率稳定在77%左右,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稳定在8天左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不合理

“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地区之间、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市县之间、千人均卫技人员、床位等卫生资源指标存在较大差距,医护比偏低,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资源明显优于县级,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为数不多的三级综合医院。全市医疗机构服务网络层次划分不够清晰、功能定位不够明确、结构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目前医疗机构设施以综合医院为主,传染病、肿瘤和康复等专科医院几乎空白,儿童医院尚未真正有效运行。影响了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比例失衡,公立医院所占比重过大,床位占比94.56%,而民营医疗机构床位仅为5.44%,与目标值10%还存在较大差距,尚未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2.医疗资源效率不高

一是资源利用率不高,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差异显著。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75.3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其中,医院病床使用率81.6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61.71%,两者相差19.9个百分点。二是床位利用率差异明显。市级医院病床使用率为91.23%,病床资源得到较充分利用,而县(市)医院病床使用率79.12%,存在病床使用不充分的问题。三是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未能有效落实,“分级诊疗”模式尚未健全,三级医院追求“大而全”,造成部分资源过度利用与浪费并存;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较低,难以实现90%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的医改目标。四是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仍不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卫生资源宏观与微观配置效率均有待进一步提高。

3.医疗服务能级不强

一是高水平医院少。全市目前只有两家三级综合医院,一家三甲中医院,医疗机构整体实力排名处于全省靠后,导致患者不断向福州、厦门或上海聚集,增加了患者就医负担。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较低,转诊率较高,医保资金负担重。二是人才不足且质量不高。全市卫生技术人员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103人,本科以上学历仅占19.26%,大专学历的占29.32%;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仅占7.03%。三是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由于基层工作生活条件差、晋升渠道有限、临床病例少,医学院校毕业生不愿意到基层工作等原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不进、留不住合适的人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编率达31.82%。四是乡村医生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不高、服务能力不强、后继无人,面临“断层”的困境。

4.公共卫生综合能力不强

一是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偏弱。基层从事妇幼保健人员少,且人员流动频繁,乡村尤为明显。专职妇幼保健人员缺乏,大多数为兼任,网底村卫生室的村医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功能弱化,直接影响妇幼管理的质量。随着国家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我市人口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新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妇产、儿科、生殖保健等相关医疗服务的供需矛盾也将更加突出。二是检验检测设施不足。由于财政经费投入不足,部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设施设备陈旧、老化,亟待更新,实验室常规(A类)和基本仪器设备(B类)达标率偏低,与人们日益增长对检验检测能力的需求不相适应,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全市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采供血、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设备装备和人员配备仍未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影响了职能发挥。

(三)面临的主要形势和挑战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同时,随着我市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福建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支持武夷新区加快绿色发展等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保障。

2.全面深化医改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新任务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影响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问题更加突出和复杂。我市已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力争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等方面有所创新,这些都给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城镇化、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及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需求

一是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预计到2020年我市的城镇化率将达到62%,人口集聚将进一步加快。南平市第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把武夷新区作为南平发展的战略突破口,全力加快武夷新区建设,2018年底有序启动行政中心搬迁,到2020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宜居宜业的新兴中心城市。南平市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结构调整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二是随着老龄化趋势加快,老年人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需求将日益增长,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为凸显;我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已突破14%,且有加速趋势,是省内老龄化明显的城市,老年人医疗保健等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为凸显;三是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出生人口数量增加,预计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将达到270万,妇产、儿科、妇幼保健等相关医疗服务的供需矛盾也将更加突出。四是疾病谱发生较大变化,慢性病已成为主要疾病负担,新发传染病以及传统传染病的潜在威胁依然存在,五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以及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预计到2020年居民平均就诊次数将达到5.5-6次,年住院率将达到14-16%。这些要求医疗卫生部门要转变服务模式和调整服务结构,从单纯的疾病诊治转向综合性的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推动形成以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为中心的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发展预防、治疗、康复、护理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中西医并重的健康服务体系。

4.“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对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提供新机遇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应用的快速发展,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的革新提供了条件,这就要求我们要转变观念,抓住发展机遇,加快推动互联网+医疗卫生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建设健康中国和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南平的总体要求,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强基层、保基本、促均衡、升能级、激活力的要求,落实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方针,整合资源,调整结构,优化效能,为实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发挥医疗卫生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与促进作用,推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健康导向,科学配置。按照强基层、保基本、促均衡、升能级、激活力的要求,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明确功能定位、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重点,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

2.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医疗卫生资源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管理,维护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4.资源调整,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通过盘活存量、规划增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补齐短板、突破瓶颈,着力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格局。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促进医疗卫生系统合作共享,发挥整体效能,提高协同性和整体性。

5.内涵发展,提升能级。加快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推动公立医院向精细化内涵发展。加快市级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注重科研、人才、制度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规划目标

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使区域内卫生资源数量更加适宜,配置更趋合理,布局更加均衡,结构更为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县域间、城乡间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根据依据《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制定出2020年南平市医疗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指标。

附表1:2020年南平市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2020年 目标值

2015年

现状

指标

性质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6.5

6.05

指导性

医院(张)

5.05

4.32

指导性

公立医院(张)

4.40

4.09

指导性

其中:市办医院

1.59

1.26

指导性

县办医院

2.75

2.71

指导性

其他公立医院

0.06

0.06

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

0.65

0.24

指导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1.45

1.43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3

1.89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9

2.61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9

0.81

指导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0

1.82

约束性

医护比

1:1.35

1:1.38

指导性

市办医院床护比

1:0.45

1:0.43

指导性

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500

——

指导性

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规模(张)

1200

——

指导性

注:1.县办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举办;

2.上表中的医院床位包括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疗养院床位。

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一)床位配置

针对我市卫生资源总量相对充足、布局不均衡、结构不合理、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特点,本着“限扩、调整、降比、提升”的原则调整配置全市卫生资源标准。即对2015年末千人均床位接近或超过6张的延平、邵武、松溪、浦城等县(市、区)限制其盲目扩充医疗床位资源,侧重调整区域内卫生资源结构,降低公立医院床位占比,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卫生资源利用率;对2015年末千人均床位5张左右及5张以下的建瓯、武夷山、顺昌、光泽、政和等县(市)在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的前提下,适度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数,力争2020年达到千人均床位数6张。建阳区是未来南平市行政中心所在地,需要在该区域内打造与闽北中心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将受到行政中心搬迁进度、人口集聚及财政投入等因素影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本规划对建阳区的床位规划将随着行政中心的搬迁进度做适当调整。

附表2:南平市各县(市、区)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

床位配置标准

县(市、区)

2015年

2020年

延平区

8.07

8.1

建阳区

5.82

6.5

邵武市

8.56

8.5

建瓯市

5.17

6.0

武夷山市

4.68

5.5

浦城县

5.61

6.0

顺昌县

4.79

5.5

光泽县

4.65

5.5

松溪县

5.72

6.0

政和县

4.40

5.5

全   市

6.05

6.5

(二)人员配置

按照到2020年,实现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3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9人,医护比达1:1.26的目标以及市办医院床护比达1:0.45的配置要求,制定各县(市、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标准,逐步实现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附表3:南平市各县(市、区)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

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标准

行政区划

2015年

2020年

执业(助理)医师

注册护士

执业(助理)医师

注册护士

延平区

2.57

3.32

2.8

3.5

建阳区

1.76

2.29

2.5

3.2

邵武市

2.22

3.22

2.5

3.5

建瓯市

1.48

2.24

2.2

2.8

武夷山市

2.03

2.08

2.2

2..5

浦城县

1.77

1.96

2.0

2.5

顺昌县

1.38

2.10

1.8

2.5

光泽县

1.60

2.33

2.0

2.5

松溪县

1.67

2.19

2.0

2.5

政和县

1.79

2.37

2.1

2.5

全   市

1.89

2.61

2.3

3.0

(三)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规划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和举债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并适度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的配置条件,预留一定配置空间予以支持。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鼓励支持建立区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和检查检验服务能力。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与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四)信息资源配置

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探索发展“互联网+医疗”,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建设高效、安全、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五)技术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注重中医临床专科建设,加强优势特色的中医药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全市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市级三甲医院依托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将南平市第一医院心血管科、骨科,南平市人民医院妇产科、针灸科等有影响力的临床科室打造成在省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临床重点专科,实现专科能力均衡布局和协调发展;县级医院依托省县共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提高县级医院专科疾病诊治水平。到2020年,形成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为主体,县医院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全市临床专科体系,大幅减少市、县两级区域内患者外转率。

四、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组成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见图示):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医院主要包括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可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可分为政府办医院(包括县办医院、市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包括军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可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等,可分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县办、市办)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二)医院

1.公立医院

(1)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坚持维护公益性,并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援藏、援疆、救灾以及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其他对口支援任务。

县办医院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等,开展疑难病转诊,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工作。

市办医院主要向市级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专科医疗等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任务。

(2)机构设置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规划设置要根据地区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水平、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对于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相应的专科医院。

县级医疗机构设置。在县级区域内,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至少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下同)。人口在20万以下的县,建议县综合医院与中医医院资源整合,保留两块牌子,以提高运行效率,降低医疗成本。整合发展西医与中医资源。常住人口或服务人口超过50万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

市级医疗机构设置。市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200万人设置1-2个市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下同),到2020年,且服务半径不超过50公里的原则,市级分别在延平区、建阳区各设置1所市级综合性医院、1所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根据城市疾病构成、居民医疗服务需要等特点,设置必要的专科医疗机构。

附表4:南平市办医院规划布局(2016-2020年)

机构名称

地址

床位数(张)

新增或减少开放床位(张)

“十三五”规划床位规划建议

2020年规划床位数(张)

目前编制床位

目前实际开放床位

市办医院合计

2300

2700

1600

4300

南平市第一医院

南平市延平区

1100

1300

300

病房综合楼将新增床位600张,全院净增加300张

1600

武夷新区综合医院

南平市建阳区

0

0

1200

在武夷新区新建一家综合医院,设置床位1200张

1200

南平市人民医院

南平市延平区

500

550

150

闽北中医康复楼项目建设完工,净新增床位150张

700

南平市妇儿医院

南平市建阳区

500

600

-200

将南平市第二医院规划转型为南平市妇儿医院,其中儿童医院床位和妇幼保健院床位各200张,减少综合医院床位200张。

400

南平市宁康医院

南平市延平区

200

250

150

属于精神病专科医院,将整体搬迁至新址

400

(3)床位配置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控制床位的不合理增长。根据《2020年福建省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超过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对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社会资本投入不足的地区和领域,政府要加大投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80张配置,同时,可以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办妇幼保健机构均应设有床位。

(4)单体规模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2.社会办医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既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也可以提供特需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65张左右的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多样化和差别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划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基层医疗机构

1.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作为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可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按业务规模、服务能力分为乙、丙两类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村卫生所、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建制村、社区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2.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

乡镇卫生院设置。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城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成中心乡镇卫生院。适当提高设备装备水平,一般乡镇卫生院应拥有彩色超声仪、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尿分析仪、X光机、DR和心电图机等必备设备,推进临床检查检验数字化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到2020年,实现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区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可增加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地区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依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可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

村卫生所设置。原则上一个建制村设置1所村卫生所,常住人口超过2000人可增设1所村卫生所,居住分散、常住人口较多的建制村也可酌情增设;辖区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建制村,可与相邻建制村联合设置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建制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所。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3.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服务人口较多,医疗服务功能比较齐全的中心卫生院,及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乡镇的卫生院,可以根据需要规划建设成为二级综合医院,适当增加床位配置。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3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功能定位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卫生应急、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计划免疫、出生缺陷防治(下同)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等工作,并对下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2.机构设置

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1个。县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康复、急救、卫生应急、妇儿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公共卫生职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设置。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设置1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农村乡镇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由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执行机构负责,依托当地政府管理,综合监督执法人员由原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和计生管理人员整合组成。

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计生服务资源,成立市办、县(市、区)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合乡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设置。市级精神病防治机构 1 所,以市级宁康精神专科医院为主体,县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为辅助,市级、建阳区、建瓯市、邵武市、浦城县各设置1所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武夷山市、顺昌县、政和县、松溪县力争各建成一家精神病专科医院。

采供血机构。市级中心血站 1 所,下设15个采血点和3个储血点负责血液储存、发放工作。,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供血点。

急救机构。市级设置 1 所医疗急救中心(依托市第一医院),各县可设 1 所县级医疗急救中心或急诊科。建成比较完善的急救网络。

五、人员配备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3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9人,医护比达到1:1.26,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9人,人才规模与我市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认真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积极探索通过合理流动、兼职、退休返聘、购买服务等形式弥补紧缺岗位的人员不足。

(一)医院

到2020年,市级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45。同时,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床护比未达到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2人以上,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9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55/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人员原则上每万人按1-1.5人配置,市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人员按每万人0.3人配置。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市、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进行配备。

急救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六、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布局

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协调发展。坚持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重点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各级医疗中心技术水平;调整医疗卫生资源不合理布局和结构;适度控制市办和其他公立综合性医院床位发展规模;增加县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院、新城(新区)、郊区和医疗卫生资源短缺(薄弱)地区以及产、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领域的医疗卫生资源。全市床位重点放在调整床位结构和布局。

(二)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

推进医学教育与卫生服务需求有效衔接。加强与省上及其他有医学教育资源的地区沟通协作,努力提升闽北卫校的教学水平和规模,培养本土化的医学人才。为闽北卫校升格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造必要的条件,加强指导和监管,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促进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有效衔接,推动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衔接工作。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及在职学历教育等,多渠道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继续委托省内医学院校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本土化本专科毕业生;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制定优惠政策、建立表彰制度或给予必要的津贴补助,充实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城乡居民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人。

实施高层次人才建设工程。实施突出贡献专家激励、医学领军人才引进、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高级管理人才能力提升等四个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高层次人才项目质量和水平。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带头和引领作用,推动医学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系统整合与分工协作,提高整体效率

强化防治结合。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公立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强化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检查。

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政府主导、服务百姓,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康复护理服务领域、慢病防治领域及健康服务业发展中的特色优势,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推动医养结合。充分发挥闽北优越的生态环境,便捷的交通条件大力推进医养、医旅结合项目的落地,力争在武夷新区建成健康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和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医旅结合等机构。

(四)加快发展社会办医,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明确社会资本办医功能定位。引导社会办医向“专、精、优”方向发展,重点发展专科医院和高端医疗,与公立医疗机构实现优势互补。加强分类管理,优先支持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到2020年,全市社会办医床位数力争达到全市医院床位数的10%左右。

将社会资本办医纳入规划范围。明确社会办医的重点领域,为社会资本办医留出足够空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为社会办医预留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满足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需求。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非基本医疗项目合作,扩充优质医疗资源。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改善社会资本办医执业环境。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服务领域,简化审批程序;保障用地需求,落实用水、用电、用气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财税扶持社会资本办医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治本办医申请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协议管理,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和培养人才。

加强社会资本办医监督管理。将社会办医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租借执业执照开设医疗机构和出租承包科室、院中院等行为,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强财务会计制度监管。支持社会办医成立独立行业协会,推动社会办医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

(五)推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为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推动药品流通领域改革。一是改革药采方式,实施药品耗材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职能合并。推进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按照“为用而采、按需而设、去除灰色、价格真实”的采购原则,严格控制药品耗材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逐步推进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二是建立药械阳光结算平台。实行药械和医疗费用阳光结算,严格执行“一品两规”“两票制”,采用通用名称、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加大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医疗行为监管的力度。三是建立医保药品支付和结算新机制。合理确定医保药品支付结算价(基准价),制定高值耗材的医保支付标准。四是改革药品配送模式。加快建设药品流通统一市场,形成现代医药物流体系。五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药品采购服务监管机制;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强化合理用药监控;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推动医保管理体制改革。总结推广三明经验,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医疗救助职责和管理机构整合,在设区市统筹并实行垂直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省级统筹。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医保支付制度,健全利益调控机制,推动医院精细化管理。

推动医疗价格体系改革。坚持调放结合,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一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到2017年底前,初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动态调整机制,同步强化价格、医保、医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二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逐步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到2020年基本理顺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梯次价格体系。

2.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细化并落实各级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常态化投入机制;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关系。二是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厘清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的关系,全面落实院长办医自主权,推进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为实现形式的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管办分开,政事分开进程;实行医院目标年薪制,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聘任制、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公立医院以预算管理、成本核算为基础的精细化管理机制。三是改革编制人事管理。以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为基础,合理核定医院人员规模,打破编内编外人员的身份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现动态调整的编制备案制,逐步实行编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四是改革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医务性收入为主导的人员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直接挂钩、与科室创收挂钩。健全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为重要指标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自主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拉开收入差距。五是强化考评和监管机制。完善政府主导、第三方参与、医院内部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全行业属地化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引导和规范医院建立内控制度。

(六)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加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一是优化分级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医疗联合,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为导向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构建城乡医院紧密互动、分工协作、市县乡纵向一体的医疗服务网络,促进接续性诊疗服务链的形成。二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和学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三大医疗服务平台(医疗服务技术平台、医疗服务协作平台、医疗服务信息平台)、6大中心(县域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和十大学科,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乡村一体化建设,加快乡村医生人才培养,推进村医养老保险改革全覆盖。

加快建立分级诊疗运行机制。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农村三级医疗网络龙头作用,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提供诊疗服务,明确分级转诊标准和指南,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

完善分级诊疗配套政策。完善配套价格政策,鼓励基层开展常见病与多发病诊疗、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服务,鼓励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医保(新农合)政策,探索家庭医生制度下的有序就医模式,鼓励患者按照分级诊疗要求在基层首诊,按照诊疗需求双向转诊。推进在线随访与慢性病管理。加强分级诊疗政策宣传,引导居民到基层首诊,按照流程转诊。完善基层绩效工资政策,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与业务量保持协调增长的动态调整机制。

到2020年,通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适应分级诊疗制度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七)推动“互联网+医疗”,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

加强新技术应用。积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积极做好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推动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不断丰富和完善医疗服务内容和方式,逐步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延伸健康服务。加强信息手段在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医疗机构实施精准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发展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健康养老服务、健康保险服务、健康旅游和文化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健康服务业;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健康服务信息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健康服务业,营造有利于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环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市级政府依据本规划负责研究编制本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要重点规划市办及以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床位配置标准等医疗卫生资源细化到各县(市),并按照属地化原则,对本市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县级政府要依据本规划、所在设区市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负责辖区内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

(二)加大政府投入

各级政府要完善医疗卫生投入政策,加大落实力度,重点加强对公共卫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事业等方面投入力度。落实对公立医院的差别化投入和定期补助政策,加大对中医类医院扶持力度。建立财政资金扶持社会资本办医机制,支持非营利性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发展;支持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

(三)落实部门职责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政策联动,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住房和建设管理部门要依法批准城乡医疗卫生规划审批建设用地;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四)严格规划实施

各地在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工作中,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目标,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与新型城镇化以及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与本规划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防卫生动员需求等的衔接,合理控制资源配置标准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节约集约用地。市级区域卫生规划起草和论证完成后,须经省卫生计生委同意并报南平市人民政府审批,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各地应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探索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和运行主体。将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等级评审、财政资金安排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五)强化监督评价

市政府将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南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南平市委员会。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