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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武夷山国家 公园体制试点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通告

2017/05/31 9.4k 阅读 459 点赞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按照国土资源部、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177号)和《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园联〔2017〕2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自通告下发之日起,在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范围内开展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原则与目标

坚持以物权法定、资源公有、统一确权登记为原则,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上,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严格保护和有效监管。

二、自然资源类型与范围

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自然资源类型包括水流、森林、荒地、山岭等四种类型。本次统一确权登记范围为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涉及的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光泽县四个县(市、区),面积为982.59平方公里。

三、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按照不同自然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对完整的生态功能、集中连片等原则进行预划分;预划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包含原已登记的不动产单元,经核实后界线以原不动产登记为准,在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中作信息关联。

四、调查登记的期限

本次开展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调查时间自通告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确权登记时间自2017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五、登记的其他事项

(一)南平市国土资源局为本次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登记机关,负责根据调查成果或处理结果,应用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审核登记。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或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等相关主体,应当依照南平市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出席现场指界,配合完成外业调查。

(三)国土资源、水利、林业、农业等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权属调查,通过实地调查,查清每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的类型、边界、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形成自然资源调查图件和相关调查成果。

(四)本次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有关事项或问题,可向南平市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99-8601723。

特此通告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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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