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南平市深入开展“四比六促”活动精准扶贫专项行动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深入开展“四比六促”活动
精准扶贫专项行动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上下脱贫攻坚的信心,增强各县(市、区)推进精准扶贫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主动履行责任,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深入开展“四比六促”活动精准扶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17〕42号)要求,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精准扶贫专项行动,重点做好做足贫困户“增收”和“减负”的文章,强化力量保障,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实现“五个确保”:确保全市现有3111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确保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线;确保所有贫困户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光泽县)和144个贫困村实现脱贫、有序退出;确保10800人的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
二、考评对象及时间
考评对象为10个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分别于7月31日、9月30日、12月31日三个时节点进行考评(其中12月31日为总考评),每次考评的目标任务数均从2017年6月1日起算。
三、考核标准(100分)
1.脱贫任务(26分)。考评市下达年度脱贫任务完成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和贫困村退出。
2.精准识别(10分)。以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为主要指标,信息录入是否及时准确率、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率、一户一册是否建立等情况。
3.精准施策(31分)。考评在产业扶贫(含“产业+扶贫”示范村)、智力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结对帮扶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
4.重点工作(18分)。考评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及国定、省定对象任务完成情况。
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分)。考评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等方面情况。
6.创新突破(10分)。考评在“四比六促”活动期间,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创新的经验做法。
7.加分项。完成贫困县脱帽的给予加7分奖励;超额完成20%及以上贫困村有序退出的给予加5分奖励。
四、考评办法
各子项指标得分之和为完成指标值。促精准扶贫活动开展情况考评最终得分按“简单功效系数法”计分,即:某县(市、区)考评得分=20×〔60%+某县(市、区)完成指标值÷最高完成指标值×40%〕。
考评中发现下列问题的,由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一是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二是未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三是违反贫困村、重点县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四是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五是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
附件:南平市深入开展“四比六促”活动精准扶贫专项行动考评指标
附件
南平市深入开展“四比六促”活动精准扶贫专项行动考评指标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条件 | 数据来源 | ||
一、脱贫任务(26分)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 | 计划完成率(%) | 18 | 计划完成率100%者得18分,每少1个百分点减5分,最低分为0分。 | 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入户调查 |
贫困村退出 | 计划完成率(%) | 8 | 贫困村退出的得8分,贫困村少完成一个扣1分,最低分为0分。 | 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及相关县(市、区)提供(退出计划和完成情况) | |
二、精准识别(10分) | 贫困人口识别 | 准确率(%) | 5 | 得分=准确率*5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为5分) | 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入户调查 |
贫困人口退出 | 准确率(%) | 5 | 得分=准确率*5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为5分) | 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入户调查 | |
三、精准施策(31分) | 产业扶贫 | 贫困户发展产业 | 3 |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项稳定增收的项目的,得3分,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0.1分。 | 入户调查 |
贫困村产业 发展 | 3 | 当年脱贫的144个贫困村均有壮大村集体财力的主导产业的得2分,每少完成1个村,扣0.1分;完成产业+扶贫示范村建设任务的(即每个示范村都做到产业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带动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且带动村集体增收3万元以上),得1分,每少完成一个扣0.5分,最低分为0分。 | 入村调查 | ||
小额担保贷款 | 3 | 累计贷款达2400万元且贫困户覆盖率达15%以上的得2.5分,每多1个百分点,加0.1分,最高加至0.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 小额信贷服务平台提供的贷款材料 | ||
技能培训 | 2 | 按时间节点完成“春潮行动”“雨露计划”培训的得2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 0.1分。 | 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入户调查 | ||
经营主体带动 | 3 | 辖区内50%以上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达20%的得3分,每少于1%扣1 分。 | 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入户调查 | ||
智力扶贫 | 教育政策落实、 党支部结对帮扶 | 3 | 贫困家庭在读学生中实现教育扶贫政策全覆盖的,得2分,每多1个贫困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因贫困而辍学的,扣0.1分;符合南委办发[2017]13号文条件的贫困学生实现党支部帮扶全覆盖的,得1分,每少完成1个对象的,扣0.1分。 | 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入户调查 | |
健康扶贫 | “七个一”工程 | 2 | 对所有患病贫困人口完成“七个一”工程的,得2分,每少完成1个对象,扣0.1分。 | 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入户调查 | |
城乡居民医保 | 2 | 由政府全额支付,实现所有贫困户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的,得2分,每少完成1个,扣0.1分。 | 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入户调查 | ||
精准扶贫医疗 叠加保险 | 2 | 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到福建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的,得1分,每少完成1个对象,扣0.1分;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资金由省级、市本级和县级按50%、25%、25%比例分级配套,县级资金配套到位的,得1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 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入户调查 | ||
社会保障 扶贫 | 低保政策 | 3 | 实现将全市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到低保户范畴的,得3分,每少完成1个,扣0.1分。 | 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入户调查 | |
结对帮扶 | 帮扶干部 责任落实 | 5 | 实现贫困户挂钩帮扶全覆盖得3分,每少完成1个对象,扣0.1分;贫困户对挂钩帮扶满意度达100%的,得2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 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入户调查 | |
四、重点工作(18分) | 造福工程总任务 | 任务完成率(%) | 8 | 任务完成率100%者得8分,每少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分。 | 市扶贫办 |
造福工程国定人口搬迁 | 5 | 任务完成率100%者得5分,每少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分;没有任务的得2分。 | |||
造福工程省定人口搬迁 | 5 | 任务完成率100%者得5分,每少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分;没有任务的得2分。 | |||
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分)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使用绩效 | 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投入、使用绩效 | 5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幅超过40%的,得1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得2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全市投入最多的县(市、区)得1分,依次递减得分,最少的县(市、区)得0.1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拨付的,且资金属正常结余的,得1分,未按资金管理办法使用、拨付或资金滞留的,不得分。 | 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
六创新突破(10分) | 改革创新 措施 | 10 | “四比六促”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在促进贫困村摘帽、贫困户增收等方面采取创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且在辖区范围内获得推广的,得4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得6分。 | 市扶贫办 | |
总分 | 100 |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南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南平市委员会。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