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2018年第三产业工作考评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2018年第三产业工作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第三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第三产业发展提速增效、比重提高、质量提升,根据《南平市2018年第三产业发展工作意见》(南政综﹝2018﹞23号)精神,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
二、考评指标
1、第三产业发展情况(30分)
2、培育新增长点情况(20分)
3、加分项(10分)
三、考评办法
(一)第三产业发展情况(30分)
1、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20分)。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年度预期目标的县(市、区)得20分,未达到年度预期目标的按比例计分。按“简单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即某县(市、区)得分=指标分值×〔60%+某县(市、区)增长率/年度预期目标增长率×40%〕。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量部分贡献率(10分)。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量部分贡献率最高的县(市、区)得10分,其他县(市、区)按比例计分。按“简单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即某县(市、区)得分=指标分值×〔60%+某县(市、区)贡献率/最高贡献率×40%〕。
(二)培育新增长点情况(20分)
1、新增限上商贸企业数(10分)。新增限上商贸企业数达到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得10分,未达到目标任务的按比例计分。按“简单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即某县(市、区)得分=指标分值×〔60%+某县(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比例×40%〕。
2、新增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数(10分)。新增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数达到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得10分,未达到目标任务的按比例计分。按“简单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即某县(市、区)得分=指标分值×〔60%+某县(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比例×40%〕。
(三)加分项(10分)
1、2018年出台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且财政资金投入较上年有增长的县(市、区)得2分。
2、每增加1家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增幅超45%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
3、三产增加值增长率、新增限上商贸企业数、新增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数、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正统网”、三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情况等5项目标任务,每完成一项得1分。
四、考评依据
(一)第三产业发展情况考评依据
1、2018年度各县(市、区)第三产业目标任务,依据《南平市2018年第三产业发展工作意见》(南政综﹝2018﹞23号)下达的目标任务确定。
2、各县(市、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及增量部分贡献率,依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确定。
(二)培育新增长点情况考评依据
新增限上商贸企业数、新增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数,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幅,依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确定。
(三)加分项考评依据
1、扶持政策出台情况及财政资金投入扶持三产发展的考评依据。扶持政策出台情况,以各县(市、区)政府或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为依据。财政资金投入情况,以各县(市、区)出具的佐证材料为依据。
2、增加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增幅超45%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依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确定。
3、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正统网”数,依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确定。
4、三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情况,依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确定。
五、考评事项
1、第三产业发展情况指标,每季度进行考评,分数延用至下一季度。
2、培育新增长点情况指标,每月根据序时进度进行考评。
3、加分项指标,年终进行考评。
六、结果运用
考评得分运用于全市“四比六促”活动考评及创业竞赛考评。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