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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浦城县牲畜定点屠宰场的通知

2018/12/04 7.4k 阅读 153 点赞

浦城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9〕21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农业局、环保局等部门审核验收,浦城县绿康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符合规定条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其为合格屠宰企业(定点代码A09020701),并予以公布。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